|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预拌混凝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07-26 10:18:15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全市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企业中,每个县(市、区)的企业按10%比例随机抽取列入本次检查对象,每个县(市、区)的企业至少抽取一家,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市级检查对象及2024年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由市级核查的企业不列入本次检查对象。日常检查问题及投诉较多的企业重点列入检查对象。

  二、检查人员

  市住建局有关科室、市建筑节能综合事务中心和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有关执法人员。

  三、检查时间

  自印发本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10月底,每个检查对象检查时间不少于半天。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标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是否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等。

  (二)企业对原材料检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技术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及检验台账是否齐全情况,是否为出厂的混凝土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

  (三)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抽检。抽检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用砂、碎石、水泥、粉煤灰等材料)及混凝土产品(含试块)的性能指标。

  (四)安全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与属地交通部门源头治超平台联网,是否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组织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和培训等。

  具体检查事项详见附件。

  五、其他要求

  (一)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预拌混凝土企业要严格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要求的混凝土生产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原材料要先检验后使用,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方能使用,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要为出厂的预拌混凝土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要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标准要求;要建立健全货物装载方面安全生产制度,签订合法装载承诺书,规范货物源头装载,超装超载车辆不得进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主管部门履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属地预拌混凝土企业对照检查表格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参照我局做法对辖区企业开展检查,检查情况报告需于12月1日前报送至我局建信科。

  (三)检查结果公开通报。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在湛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网址: http://ssjview.zjamr.zhanjiang.gov.cn/)等政务网站公布通报检查结果。对发现的存在问题,我局将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附件:

  1: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核查表.doc

  2: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台账检查表.doc

  3:行政检查抽样物品清单.doc

       4: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doc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