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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本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如有调整,及时更新)。

  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二)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市、广东省等部门制定的法规、规章;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和开展专项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 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zjj.zhanjiang.gov.cn。本局政务新媒体为: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同名)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湛江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jiang.gov.cn/公开;

  2.通过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本局在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

  ● 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局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局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湛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指南》附件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向本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https://ysqgk.gd.gov.cn/759035/choice。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资质登记备案、职称资格评审、住房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工作业务。

  ●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二)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邮政编码:524043

  办公时间:8:45-11:45 14:45-17:45(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3588023 、3588002    传  真:0759-3588360

  电子信箱:jsjbgs611@163.com

  (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邮政编码:524043

  办公时间:8:45-11:45 14:45-17:45(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3588023 、3588002    传  真:0759-3588360

  电子信箱:jsjbgs611@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人事科或市纪委监委驻本局纪检组反映情况(投诉电话:0759-3588008,传真:0759-3588360,电子邮箱:jsjbgs611@163.com,办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邮政编码:524043,接待时间:工作日8:45-11:45,14:45-17:45)。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1.依申请公开申请表.docx

2.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