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安委办推荐参加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按照自主申报、审核比对、会议研究等程序,根据评选条件和有关报名单位、企业、个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事迹材料,经市安委办评选推荐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向省安委办推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和调查统计科、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霞山区大队、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等3个部门、企业参加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拟推荐陈朝华、谢华彪、曾博、钟雪芳、池德文等5人参加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附件1、2)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湛江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作宏、梁春燕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30号湛江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2813932,传真:2813932
电子邮箱:yjwrmfw@126.com
附件:1.推荐参加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
2.推荐参加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附件1.推荐参加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docx
附件2.推荐参加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