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湛江市旅游厕所质量评定项目公告
为强化我市旅游厕所精细化管理,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和广东省文旅厅相关要求,全面提升旅游厕所质量,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选取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2025年旅游厕所质量评定。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湛江市旅游厕所质量评定项目
二、需求目的
通过以评促改,在2025年底前,我市在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上登记的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厕所不少于90%达到Ⅱ类或以上标准。
三、需求内容
(一)预算费用:4.5万元
(二)服务内容。
1.旅游厕所评定。按照《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 18973-2022)》标准,对湛江市当前系统内未达标的34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等类别的厕所进行评定,对初评不达标的厕所进行辅导整改,最终目标复评不少于21座厕所达到II类或以上质量标准,最终数量以当时系统登记数量为准,总体目标是全市129座旅游厕所不少于90%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厕所达到Ⅱ类或以上质量类别。
2.提升I类标准辅导。根据厕所实际建管情况与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具有提升为I类基础的II类厕所,通过针对性的提升辅导后,再进行二次评定,争取达到I类质量标准。
3.达标厕所监督抽查。根据《广东省旅游厕所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拟在2023 年-2024年已经达到Ⅱ类标准的95座旅游厕所中,按我局要求抽取部分(不少于30%)进行暗访调查,监督各地做好旅游厕所的日常维护工作,切实提升旅游厕所管理和服务水平。
4.出具质量评定报告和结果应用。
根据最终评定结果出具评定报告;完善全市旅游厕所电子地图标注;制作全市旅游厕所分布图和名册。
5.旅游厕所牌匾制作。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标识图案,对评定符合Ⅰ类、Ⅱ类两个类别标准的厕所进行牌匾设计与制作,牌匾设计原则上与2023、2024年度保持统一样式,标识系统选材遵循生态环保与空间环境相协调、持久耐用、牢固安全、易于维护等符合景区城特色要求。可选用亚克力或金属材料,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
四、其他要求
(一)中标人需要有旅游厕所评定项目经验。
(二)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邮寄(寄付)或现场送达。
(三)邮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市商务大厦8楼,联系人:钟先生,电话: 0759-3161636。
六、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提交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A4的信封封存,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预算费用;
4.相关资格证明;
5.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八、中标确认
(一)经我局采购小组根据实施方案、报价情况、以往案例等综合评定后确认候选中标单位名单,按照我局内控制度研究确定中标单位。
(二)确定中标单位后,我方与中标方就合作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合同; 若我方与中标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中标作废。我方可以采用第二名合作,并按照第二名的报价计算。我方对初次中标方单位为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初次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三)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九、项目咨询电话
信息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8日9:00—20日17:00。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9-3161636。
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关于贵单位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名称) 邀标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竞价,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
备注: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