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公布《湛江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顺利推进我市公益性墓园项目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市民政局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湛江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的意见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并公布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湛江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规划选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次公告。2024年8月23日,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湛江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听证会的公告》,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构成、产生方式,参会报名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代表。2024年9月9日,根据听证报名情况,确定了听证参会代表,包括:黎月龙(市人大代表)、庞田胜(市政协委员)、刘夏冰(市发展改革局)、贾媛(市自然资源局)、李军(市信访局)、崔琦(市交通运输局)、蔡孟翰(麻章区人民政府)、陈伟彬(麻章区民政局)、莫贤智(麻章区自然资源局)、李福利(麻章区信访局)、陈耀隆(麻章区发展和改革局)、林梓良(麻章区应急管理局)、卢汉民(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柯南耀(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罗嘉铭(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刘峻恺(麻章区交通运输局)、卢占卿(麻章镇人民政府)、黎乃超、梁进卓(符竹村委会)、黎华德、陈平、黎光耀、黎继华(高阳村委会)。
(三)发布听证会第2次公告。2024年9月14日,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和时间的公告》,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四)发布听证会第3次公告。2024年9月26日,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延期举行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听证会及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的公告》,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记录员、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并于2024年9月29日前将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参与人员名单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在湛江市民政局7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湛江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陈晓莹主持,2名听证陈述人(吴登辉、李观钦)和2名听证记录员(林诗君、陈碧清)均到会,听证代表应到会23人,实到22人(1人请假)。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2023修订)》第十九条“听证会有2/3以上听证参加人出席方可举行”的规定,可以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征求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主持人、记录员、陈述人人选的意见。
(二)主持人宣读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听证陈述人对湛江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情况进行说明。
(四)听证参加人对听证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五)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解释说明和回应。
(六)主持人根据听证参加人的发言,总结本次听证主要事实和观点。
(七)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就总结的听证事项的主要事实和观点进行辩论。
(八)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作最后陈述。
(九)听证参加人和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记录员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确认。
(十)主持人宣布此次听证会结束。
四、听证参加人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22名听证参加人听取了湛江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相关情况汇报,一致同意选址四作为项目选址,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一)同意选址四(麻章镇高阳村以北、符竹村和沈海高速高阳立交段以东区域)作为湛江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
(二)进一步完善湛江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建设方案,如充分考虑便民利民、绿化美化、合理定价、供求关系、道路规划以及选址四周边农田的灌溉、排洪、抗旱等方面的问题。
(三)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不触碰政策红线及法律底线,真正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要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群众心理影响,同时要妥善处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如涉及信访问题,需及时妥善处理。
(五)对项目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安全,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项目建设要环保,降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项目选址要进行详细勘察,明确具体红线,并在后期设计规划要与镇村保持良好沟通。
(八)细化服务细则及收费明细,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合理收费。
五、听证参加人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我局及时组织对梳理的听证意见进行逐条研究,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湛江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建设方案,如充分考虑便民利民、绿化美化、合理定价、供求关系、道路规划以及选址四周边农田的灌溉、排洪、抗旱等方面问题。
意见予以采纳。市民政局将在项目设计阶段予以充分考虑,科学设计,细化实施方案,并将会同麻章区做好用地调规、结合农田走势解决好灌溉、排洪、排涝问题。
(二)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不触碰政策红线及法律底线,真正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意见予以采纳。项目单位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市民政局将监督项目单位各项手续完备后方可启动建设。
(三)项目要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群众心理影响,妥善处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如涉及信访问题,需及时妥善处理。
意见予以采纳。市民政局将会同麻章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公墓建设方面宣传工作,并对群众诉求进行核实和妥善解决。
(四)项目要环保,降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意见予以采纳。项目将严格落实环保相关规定,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相关规定,公墓墓区建设将体现园林化特点,开设防火隔离带,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
(五)对项目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意见予以采纳。到安全评估阶段,市民政局将组织对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项目不发生安全事故。
(六)项目选址要进行详细勘察,明确具体红线,并在后期设计规划要与镇村保持良好沟通。
意见予以采纳。关于红线问题,已协调市规划设计院和第三方机构对选址四进行勘察,市民政局下一步将会与镇村交换意见,保持良好沟通。
(七)细化服务细则及收费明细,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合理收费。
意见予以采纳。在项目投入使用后,市民政局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会同发改部门加强对公墓的价格指导和监督管理,市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公墓的墓穴费、墓碑石费和护墓管理费3项收费按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做到合理定价,管理规范,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的出租(售)管理费按年度计收,收费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听证笔录.pdf
湛江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