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发放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通知〉实施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发放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通知》(湛建保〔202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2)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将于2027年1月1日届满。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我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通知》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形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发放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通知〉实施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拟将《通知》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8月16日,原文件内容不作修改。为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就该事项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函发布之日起,至第7个工作日后止。
二、反馈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通过信函方式提出宝贵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我局,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改革和保障科(邮政编码:524043)。
我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汇总研究,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发放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通知》实施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wps
2.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发放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通知(湛建保〔2021〕49号).pdf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