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我局自发文之日起对在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机构进行监管检查,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4月至12月,原则上每2个月检查一次,每次抽查4家检测机构。
二、检查方式
市住建局2名执法人员联合2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采取随机抽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进行。每次检查结束后,5天内汇总检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三、检查对象
在湛江市承揽业务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四、检查内容
主要从检测机构的组织和管理、环境和仪器设备管理、检测管理、检测联网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检查。每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将根据时间节点、阶段性工作重点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检查内容和检查要点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细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关于加强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湛建质〔2018〕227号)和《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补充说明的通知》标准要求从事检测活动,依照附件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检测能力。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工程检测业务开展情况的抽查、巡查,规范检测机构检测行为,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及时上报市住建局。
附件: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检查情况表(2022年)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刘朝雄,联系电话:3588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