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24年第一批新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以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精神,《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要求和规定,1月22日至1月30日我中心联合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及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和市区三甲医院医疗专家组成医保现场评估小组,分别对新申请医保定点的13家医疗机构和新申请医保定点的16家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13家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评估情况
合格13家,其中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予以“高血压病和糖尿病”门特定点资格;3家拟予以新增门特病种资格;3家拟予以住院定点资格;1家拟予以住院定点资格和门特病种资格;5家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
1.廉江市罗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2.廉江天颐精神病医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3.湛江今日眼科医院,拟予以职工门特病种: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糖尿病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白内障(门诊手术)。
4.吴川兰石盈印综合医院有限公司,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5.湛江市结核病防治所,拟予以职工和居民定点住院资格以及活动性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门特病种。
6.霞山区建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予以职工和居民“高血压病和糖尿病”门特定点资格。
7.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拟予以职工和居民门特病种: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躁狂症。
8.湛江开发区仁瑞医院,拟予以居民门特病种:血友病。
9.湛江赤坎康诚西医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0.湛江赤坎方民西医诊所有限公司,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1.湛江市中正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2.湛江霞山牙加美口腔门诊部,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3.湛江赤坎百顺西医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二、16家药店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15家,拟予以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1.湛江市盛宏堂大药房有限公司;2.广东德善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草苏分店;3.广东德善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国康分店;4.湛江市翠园药店;5.湛江市好药师健中堂大药房;6.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麻章桃源里分店;7.湛江市德睿药业有限公司;8.湛江市回龙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9.湛江市惠健大药房有限公司;10.湛江天马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坡头区龙头市场分店;11.湛江观济大药房有限公司;12.湛江市万林医药有限公司;13.广东德善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霞山友谊分店;14.广东德善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霞山南柳分店;15.湛江市霞山区康林大药房店。
(二)不合格1家,拟不予以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广东德善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兴发园分店,不合格主要原因:(1)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无医保标识,建立制度上墙,饮片分区不清,温度计不准确。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1日),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欢迎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电话:0759-3367967)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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