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政策解读
一、报告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上一级督察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市司法局起草了我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二、报告起草过程
市司法局作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起草单位,首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市府直属各单位报送其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然后再综合全市的总体情况撰写市政府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代拟稿),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和补充完善,最终形成了报告送审稿,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三、报告框架和主要内容
报告主要总结了我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共分为七个部分。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政府履职更加协同充分;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治理更加规范完善;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文明;五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防控疫情更加精准快速;六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社会治理更加多元有效;七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更加完善。
最后,报告部署了2023年湛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三是进一步规范立法执法,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