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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时间:2021-02-02 11:35

  2020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要求,积极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让法治成为湛江新时代核心竞争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在市委156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时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湛江市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也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市委依法治市第二次会议听取了麻章区、吴川市、市教育局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报告。

  我市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构建设,市委依法治市秘书科增加2名行政执法编制,各县(市、区)秘书股在原基础上增加3-4名行政执法编,党委依法治市、县(市、区)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

  (三)着力强化督察考核。组织做好我市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有关迎检工作,并根据省考评结果情况反馈,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牵头相关单位针对问题短板,对标对本,跟踪督办,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并及时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市委常委会第154次会议听取了市委依法治市办汇报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我市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情况通报和整改工作,我市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结果排名大幅跃升,全省排名第10,居粤东西北地区第1名。

  我市通过整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以及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核指标,并列入2020年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首次开展2020年度法治湛江建设考核,旨在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

  二、坚持依法防控,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一)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建设。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指引》,及时为我市依法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充分法律依据和防控指引。根据疫情防控的各个时间节点,第一时间出台了包括复工复产法律指引、复学复课法律指引、秋冬季疫情防控指引等8部法律指引;成立法治保障服务小组,共为相关职能部门解答法律问题94个,对35份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依法审慎科学决策。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及时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应急联动和专业指导,规范处置流程,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科学有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紧急征用20家酒店作为健康观察定点酒店、紧急征用12家酒店作为密切接触集中隔离定点酒店,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在全省率先利用市广播电视台每天《一分钟听法律》栏目宣传疫情防控法治知识;协调运用公交候车亭平台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创新通过微信视频功能,用湛江方言雷州话为村民上疫情防控法治网课。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便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引》《关于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减少跑动的通知》,引导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小程序、“粤商通”APP等平台线上申办业务,减少跑动和人群聚集。

  (四)全力支持复工复产。2020年1月23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紧急通知》,在近4个月的战“疫”中,先后有7700多名市县机关党员干部、1100多名“十百千”回乡干部、260多名第一书记下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湛江市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从稳定企业用工、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优化政务服务等四大方面出台10项措施,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组织市县两级部门迅速铺开“百干帮百企”行动,推动全市106名干部上前线,当起为期1年的驻企服务专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推动简政放权“放出活力”。一是做好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市直部门累计承接委托类、下放类、重心下移类事项1080项;县(市、区)累计承接重心下移类事项772项。二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组织县(市、区)完成第一批次梳理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4140项。三是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1732项。四是组织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其中市级部门完成监管事项梳理认领955项,完成检查实施清单梳理722项;县级部门完成监管事项梳理认领5981项,完成检查实施清单梳理4542项。五是完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由89个精简为74个,有效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加强市场监管“管出公平”。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全省地级市中第三个开发运行“银证通”一体机项目,实施“先证后核”“承诺许可”“证照联办”等模式,激发市场活力。二是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完善“提前介入、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服务大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了湛江宝钢、中科炼化、巴斯夫等重大项目在登记注册、计量器具检定、特种设备检验等方面的难题。推进“个转企”工作,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三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审查有关文件354份,强化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广告和网络交易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信用监管和协同监管。深入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活动,在全省率先完成“五线合一”消费投诉热线整合。

  (三)优化政务服务“服出便利”。一是打造“一张网”服务平台。全市现有10362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上办理,网办率91.33%。二是打造“一扇门”办事大厅。大力推进部门和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集中办理,目前已进驻实体办事大厅的市直部门有43个,进驻事项1111项。截至11月底,市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共办理各类业务62万余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9%。三是打造“一个窗”业务模式。持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业务模式,推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四是打造“跑一次”服务体系。目前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的事项中有199项实现马上办,有762项事项实现网上办,有319项事项实现就近办,898项事项实现一次办。五是以迎接国务院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为契机,全力提高“两减一即”、全程网办率、网上可办率等各项指标。目前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优化比例已达100%,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减时间为94.45%,减跑动为0.01,即办件为89.92%,网上可办率为99.35%、全流程网办率为94.22%。六是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与海口、玉林、钦州、北海等地建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机制,通过线上开设“跨省通办”专栏、线下设立“跨省通办”专窗,推动常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目前全市已有102项涉及公安、民政、教育等领域的常用政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立法工作。按照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法规案1件、规章2件,计划年内完成的3个项目全部审核完成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2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9件,办理公民建议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加大对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全市各县(市、区)(不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度共报备文件26件。为提高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治化水平,组织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并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图以及送审资料的参考模板。

  (三)关注民生,回应人民群众立规诉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拟定制定《湛江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湛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湛江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等十几件涉及民生的文件,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开展涉野生动物保护、妨碍公平竞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房地产以及与民法典精神、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等6个专项清理。

  五、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重大决策制度规定。修订《湛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要求凡属重大决策应当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湛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指南》,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建设。二是强化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库。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三是严把合法性和风险关口。普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系统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2164件。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稳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我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辖区的镇街已全部印发“三定方案”,并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我市下放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第一批)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在2020年10月4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公布。本批次下放到镇(街)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包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三类权责清单事项,合计4140项,其中行政检查188项、行政处罚3704项、行政强制措施248项。第二批拟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3560项正在按程序审批中。

  (二)加强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三项清单、执法依据以及执法案件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截止2020年底,我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开设的执法主体账号有373个,其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20项、法制审核清单189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203项,事后公示的行政执法案卷数据分别是:行政检查14499宗,行政处罚16293宗,行政强制537宗,行政许可213614宗,行政征收3263宗,行政征用2宗。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对各县(市、区)“两平台”管理员进行轮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工作。对各单位在使用“两平台”过程中存在问题或操作技能技术问题进行现场教学,重点解决实际操作问题,并将“两平台”推广应用到乡镇街道。三是部署我市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落地。根据省的统一部署,与省行政执法“两平台”运营方展开洽谈,拟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力争尽快推进落实我市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落地。

  (三)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经组织严密、有效的防控措施,通过在各县(市、区)开设分考场的方式,共举办了16场行政执法证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合计8122人次(含镇街有关执法人员),共为5878人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其中根据执法任务较重单位的执法需求,以单位办公室为考场,为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组织了专项行政执法证考试,共计644个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我市印发《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湛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司法局邀请市检察院参与我市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法治湛江考核实地督察等工作,切实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

  (二)积极推进信用湛江建设。印发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项目审批“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构建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积极开展包括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在内的19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出台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异议信息处理工作指引和信用修复工作指引等文件,指导失信主体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

  (三)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成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深化财政预算、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4万条,微信推送信息3291条,公开内容涵盖市领导政务活动、经济建设、政务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文章75篇;举办和转载新闻发布会15场;年内市政府领导接受各类媒体专访2次;累计承办答复“网民给省长留言”“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相关留言179宗,及时回应网民关注关切。

  八、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67宗。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72宗,其中: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84宗,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1宗,确认违法7宗,责令履行8宗,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9宗,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12宗,终止审理(含调解、和解)37宗。纠错率达36.7%,调解结案率6.3%。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形成了《湛江市司法局关于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情况报告》《湛江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深化“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模式,完成每2个乡镇(街道)调委会配备1名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市各县(市、区)实现医疗、道路交通、商会、婚姻家庭、信访事项调解组织的全覆盖;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室11家。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5207件,调解成功15021件,调解成功率98.8%。

  (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日益完善。完成我市“36+232”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实现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各镇(街)形成创建示范点。全市各级实体平台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办事服务等12519次,各类法律服务办结量为2522宗。

  (四)法律援助工作惠及更多民生。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落实,全市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453宗,跃居全省第4位,同比增长81%,其中,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710宗,同比增长115%,办理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案件4052宗,同比增长85%。

  九、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邀请参与民法典编纂的民商法专家陈小君教授到我市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启动“司法局长带头宣讲民法典”广播节目,发动全市10个县(市、区)开展“民法典点亮城市地标”行动,全面提升公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认知度;全国普法办通报全国各地落实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网上有奖问答活动工作的动态成绩单,湛江参与人数在广东全省排名第一。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118宗,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百分之百。落实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组织市直有关单位领导近200人在中级法院现场旁听庭审。

  总体来看,近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深化“放管服”改革还有较大空间,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任性、执法不力等现象依然存在,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还有待提升等。

  今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湛江“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一图读懂:《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字解读:《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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