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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解读

来源:湛江市司法局时间:2019-01-18 17:37

一、报告的背景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因此,我市按照要求公布2018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二、报告的要求

     市司法局作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起草单位,首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市府直属各单位报送其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然后再综合全市的总体情况,按照《纲要》的七大方面撰写市政府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代拟稿),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此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市府直属各单位报送的报告列入了年度的依法行政考评的指标内容。

   三、报告的主要内容

   报告主要围绕《纲要》的七大任务进行撰写: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七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其中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

   四、报告的目的

   主要是通过总结我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年度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力争在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原文链接:https://www.zhanjiang.gov.cn/szfwj/content/post_1280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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