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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01-18 17:04:50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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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民政府: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将法治建设提高到战略新高度,这是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重要遵循和根本指南。2018年,市政府准确把握当前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精准对标省委、省政府对湛江发展新定位新机遇的重大部署,以新担当新作为扛起湛江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广东新增长极和粤东西两翼发展重要支撑的历史重任,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真抓善抓常抓,抓紧抓实抓好”新时代市政府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立法统筹规划,健全立法工作机制。

  1.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审核了湛江湾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等4件地方性法规草案。

  2.优先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等立法项目。印发实施市政府2017-2018年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颁布实施《湛江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湛江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和《湛江市网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湛江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起草审核了湛江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3件规章草案。

  3.加强立法咨询力量建设。继续面向机关、社会聘用50多名各领域拔尖人员为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同时注重梳理立法活动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审核《湛江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湛江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草案)》时,市政府法制机构都邀请有关部门和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与协调会或论证会。

  4.加强立法调研。湛江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小组赴徐闻县实地考察了和安渡口、六极渡口渡船,并与徐闻县交通运输局、县法制局、县安监局、县海事处、和安镇政府、六极镇政府的代表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徐闻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存在难题和实施办法的立法建议;同时,起草小组赴浙江省温州市(浙江省渡口渡船最多的市)进行立法调研,通过与温州市海事局、温州市渡口办的领导座谈交流,并实地调研温州市安澜渡口,详细了解《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及温州市渡口管理经验。

  5.加快地方性法规草案修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列入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法规案预备项目,考虑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立法程序、立法技术不够熟悉,修订法规一直未能送审,为了提高条例修订草案质量,市政府法制机构提前介入法规案的起草工作,市法制局主要负责人专门带队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了解修订草案起草进度、起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并就修订草案的申报程序、完成时间节点等作出指导。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6.依法制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并由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并依法向省政府(法制机构)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

  7.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一是对2016年前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印发了湛府规〔2018〕2号通知,公布政府文件保留358件、废止349件、宣布失效325件、适时修订73件,同时明确1978年1月1日前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一律废止,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二是对2017年以来的市政府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同时5批次对涉及产权、证明事项、环境保护、不正当竞争、减轻企业负担等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予以保留194件、宣布废止失效53件、适时修订6件。

  8.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对《湛江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规定》等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

  9.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共审查批准4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审查合法性的同时对送审文件的可行性和适当性问题提出建议,供送审单位参考,如《湛江市民政局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关于建立湛江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工作方案(试行)》《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均被采纳。

  10.加强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18年度共收备审查9个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6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保障机制。

  11.推进《湛江市政府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规定》修订工作,选定50多名各领域人才入库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

  二、增强法治意识,善用法治思维方式处理实际问题

  (四)健全学法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2.对标省委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要求,修订《湛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扩大市政府领导学法(政策)范围,常务会议上集体学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提升崇法、学法、守法、维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五)注重法制把关,筑牢法治“防线”。

  13.修订市政府议事规则,明确协议合同、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等重要事项上会前必须经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做法制审核,出具法律意见。2018年,市法制局对某企业工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湛江东海岛铁路湛江西站综合交通枢纽二期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合同等重要事项(文件)作了法制审核,出具350多份审核意见书,涉及资金2000多亿元。

  (六)发挥外聘法律顾问“法律智库”作用。

  14.2018年,4名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为市政府立法、行政决策事项、行政应诉提出了140多条法律意见,多次参与市政府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研讨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践行法治思维,用好法律手段。

  15.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践行中共十八大报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论断,依法行政。如市某房地产公司投诉反映城市规划、教育行政部门增设行政许可条件、行政不作为,及市某住宅小区140多名业主集体信访反映其购买的商品房至今办不了不动产登记等问题,姜建军市长以“唯法是从”的法治思维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处理,令广大群众信服。

  三、紧扣法治纲要,狠抓做实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八)持续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16.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贯彻落实,出台《湛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强化推进责任,促进任务落实。

  (九)继续转变政府职能。

  17.权力(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进一步推进机构权责法定化,扩大负面清单管理适用领域;多批次编制和公布6000多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权事项,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18.中介服务一步精减。梳理公布第四批40项中介服务事项,出台《湛江市县政府部门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资质条件的指导目录(2018年版)》,完成标准化录入。

  19.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二是着力实体政务、政务热线、网上办事、法律服务网络“四大平台”建设;落实“一门、一网、一次”,升级2.0版网办平台。三是推进“数字政府”、“大数据慧治”改革建设。

  (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20.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商事制度改革,建树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地。一是多批次削减和委托下放市级行政职权,强县放权。二是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纵深加快“证照分离”步伐。三是“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行;“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

  (十一)开展证明事项清减行动。

  21.大力开展“减证便民”和证明事项清理。2017-2018年间对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无谓证明进行全面清理,两批次取消67项证明(盖章)事项、保留23项,降低“举证”负担,破解办事堵点。

  (十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均衡发展。

  22.按照“成熟一个、总结一个、推广一个”原则,大力培育法治建设先进典型,复制、推广和“追赶发展”,促进均衡发展。

  (十三)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

  2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在2018年省普法考核中获得优秀。借力普法宣传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营造社会崇尚法治氛围。

  (十四)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4.认真办理好各类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具体承办单位和人员按照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注重实效原则,及时与主办、会办单位沟通和提议人员沟通联系,依时提交办理意见。

  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十五)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

  25.印发《关于细化我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范围的通知》,明确和细化行政复议案件的庭审范围,为开庭审理复议案件提供制度支撑。2018年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7宗,不予受理10宗,审结44宗,其中维持19宗、撤销9宗、驳回复议申请8宗、责令履行2宗、终止审理6宗。

  (十六)健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机制。

  26.完善行政复议、诉讼、调解、投诉、信访、信息公开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方式大格局建设。2018年未发生重大群体事件,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较好。

  (十七)加快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27.根据上级部署,大力扫黑除恶;构建“农村维稳律师团”和“以案释法”制度,提供基层法务、支持合理关切、宣示惩处,助力湛江建成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之一,让广大企业开心进驻、安心发展。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八)强化行政执法羁束。

  28.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关于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及做好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的通知》,羁束随意执法和粗暴执法。

  (十九)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29.市法制局与市人社局举办了6期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6300多人参加了业务培训。

  (二十)推动行政执法新“三项制度”落实。

  30.根据省依法行政办部署,市依法行政办发文要求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范围。

  (二十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31.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抽选评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500多宗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一卷一清单列明形成问题清单后反馈给相应部门进行整改。

  32.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依法及时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投诉。如2018年9-11月间,市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对通过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投诉监督”平台投诉我市涉及有关办事证明的11宗投诉案件,协调并监督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办结。

  (二十二)配合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研。

  33.配合做好省政府法制机构在我市召开粤西片区行政执法监督调研工作会,协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市直单位及廉江市安监部门、城北街道办等基层单位参加座谈会,并提交对广东省行政检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等规制草案的书面修改意见。

  六、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依法行政考评抓手的促进作用

  (二十三)制定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34.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湛府办函〔2018〕89号),对我市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和部署。

  (二十四)健全依法行政量化评价制度建设。

  35.发挥依法行政考评的杠杆激励和推动抓手作用。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实行涵盖上级“固定动作”和本地“自选动作”指标内容的“全考评”,推行采取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查等结合式评价的“泛考评”,践行考评结果与绩效奖惩相挂钩导向型的“硬考评”,促进依法行政整体水平有效提升。

  36.组织举办依法行政考评实务培训。市依法行政办印发湛法治办〔2018〕451号通知,举办全市依法行政考评实务培训,邀请省法制办领导专家进行授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法制领导、政府法制机构领导和负责考评工作人员、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人员共220多人参加培训。

  七、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二十五)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法治政府建设力量亟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个别区政府法治力量薄弱问题较为突出。

  (二十六)依法行政意识和观念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二十七)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强。

  八、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二十八)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十九)结合新一轮党政机关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三十)发挥依法行政考评考核的杠杆激励和推动抓手作用,继续开展依法行政考评,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增强执法监督实效。

  (三十一)健全行政决策分类管理机制。适时修订《湛江市政府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规定》,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动态管理。

  (三十二)加快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信访、政务公开,完善行政争议化解大格局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三十三)配足配强法治政府建设力量,确保法治保障与日益繁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相适应。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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