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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促进水海产品和冻肉进口的 若干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湛江市商务局时间:2019-09-30 17:32

一、 起草背景

我市是水海产品(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水海产品加工是我市最大外向型传统行业,2018年水海产品进出口额63.3亿元,占全市总额的16.9%。受中美经贸摩擦和原材料不足、运营成本高等因素影响,我市对虾种苗进口成本上升,养殖产量大幅度萎缩,供应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加工行业下行压力加大,外迁关停屡有发生,行业地位逐步弱化。根据有关数据反馈,我市对虾年产量由原来的30万吨萎缩为15万吨,远低于100万吨加工需求,本地企业加工能力远得不到满足,近年因企业外迁关停流失的产值已超过20亿元,出口创汇减少超过3亿美元,这些对我市稳外贸、稳预期造成巨大压力。利用我市区位、资源和产业比较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水海产品加工产业地位,现实需求十分迫切。

当前,我国正全力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要求在稳定出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业内对我市落实国家战略部署,适时推出扶持政策充满期待。省政府、省商务厅把支持我市打造进境水海产品和冻肉集散中心纳入《广东省推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若干措施》,将在资金上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现在适时推进促进水海产品、冻肉进口扶持政策,在政策上,合乎国家鼓励发展方向;在时机上,恰逢其时。

实施扩大水海产品和冻肉进口鼓励政策,将能保障产业供给提质和转型升级,有效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达产增效;能形成平等的区域政策环境,有效缓冲区域同业竞争;可促进进口上规模,有效助力“六稳”;可直接贡献巨额税收收入,有效增加地方收入;可加速形成进境水海产品、冻肉集散中心,进一步提升我市作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能级,加速湛江形成区域性乃至全国性进境水海产品、冻肉集散中心,意义重大而深远。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53号)。该《通知》要求优化进口结构促进生产消费升级,增加农产品、资源性产品进口,促进国内供给体系质量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实现优进优出,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该《通知》要求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保障市场供应

(三)《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134号)。该《通知》明确支持湛江市建立水产国际贸易联合体,鼓励企业在湛江集中开展水海产品进口和交易,支持湛江市出台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扶持政策,大力推动水海产品和冻肉进口。

三、主要内容

《办法》重点通过培育经营主体、保障项目要素、畅通供给渠道、增强金融服务、促进外贸平衡发展、优化贸易环境等方面对扩大水海产品和冻肉进口进行扶持,共8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鼓励企业规模发展。对进口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主要参考了我市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奖励标准,实行奖励标准内外资统一。

(二)支持冷链物流园区建设。条款符合《广东省冷链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规划,奖励标准借鉴了有关城市的做法。

(三)鼓励建设公共型保税冷库。对公共冷库基础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新建冷库、完善相关口岸配套设施以及冷藏设施用电分别给予补助,标准主要借鉴了有关城市的做法

(四)培育交易中心。鼓励进境水海产品和冻肉在湛江集散,对进口达到或超过1.5亿美元的,分4档次按梯度给予补贴,对新增量和上规模有所倾斜

(五)促进进出口平衡发展对进出口平衡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

(六)加大金融服务主要是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七)规范口岸收费。主要是规范进口环节收费。

(八)创新通关管理体制。主要为水海产品和冻肉提供便利化的通关环境。

《办法》还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及有效期等。

原文链接:https://www.zhanjiang.gov.cn/szfwj/content/post_1280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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