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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时间:2023-01-16 16:37:27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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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48号),推动我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建设“红树林之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保驾护航。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湛江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湛府办函〔2022〕107 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ー、总体要求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持续推进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开展科学绿化,持续增加森林面积,稳步提高森林质量,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探索推进碳普惠项目生态产品实现价值途径,加快培育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省级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具有强示范效应的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绿色生态新业态。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3.11%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78万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以上,城区乡土适生植物使用率达80%以上,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280亿元。

  二、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十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科学编制绿化规划。绿化相关规划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合理划定规划范围,明确绿化发展目标,确保综合目标满足生态景观、经济效益、安全宜居等要求。合理安排绿化用地。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均衡森林、绿地分布,科学确定绿化用地,实行精准化管理。科学选择绿化树种。依据植树造林的立地条件,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合理选择绿化树种。根据湛江地区台风频发、夏季气温高、光照强的特点,城市绿化应选择抗风性强、遮荫效果好、兼顾景观需要的乡土树种,审慎使用外来树种;乡村和山地绿化提倡选用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热带树种等多树种营造混交林,逐步恢复雷州半岛热带季雨林地带性植被。扎实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恢复热带季雨林1667公顷,桉树纯林改造4000公顷,营造高质量水源林3725公顷,修复沿海基干林带1000公顷,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处66.7公顷,建设碧道287公里,完成土壤酸化耕地治理4000公顷。科学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2020-2025年计划新造红树林2813公顷,现有红树林修复1370公顷。因地制宜开展城市绿化。有序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城市绿化增量提质。打造活力普惠的美丽公园,进一步增强公园亲民性、互动性,推动公园焕发新活力。合理拓展立体绿化,推广阳台、屋顶、墙面、架空层等立体绿化,拓展绿色空间。挖掘增绿潜力,通过建设用地腾挪置换、拆违建绿、农用地转用等方式加大增绿力度,留足绿化空间。节俭务实建绿。遵循“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造封育结合推进国土绿化,不提倡大规模、高投入采用辅助工程措施创造条件造林绿化。反对“天然大树进城”、“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铺张浪费行为和片面追求景观化,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不能随意更换展现湛江本土风貌、保留历史情怀的标志性树种。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快修订《湛江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压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濒危古树名木及时抢救复壮。加强管护,提升生态功能。加强对新造林抚育,提升森林树木质量,发挥其最大固碳、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积极探索生态富民路径。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因地制宜发展商品林,实行“林、浆、 纸”一体化,打造森林培育与木材加工全链条,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大力提升管理水平。推深做实林长制,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支撑保障等四个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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