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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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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房即发证”服务指引

时间:2023-06-24 17:52:10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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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服务范围

  湛江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已办理预告登记(含预告抵押登记)且完成开发建设准备交付使用的商品住房。开发企业、抵押权人、购房人在“交房”前申请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和预告抵押转抵押权登记,购房人完税后在“收楼”时可一并“领证”,实现“交房即发证”。

  二、申请方式

  在申请竣工规划核实时,通过与竣工规划核实一并受理同步进行的新建商品房权籍调查(实测)成果审核入库事项,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启动“交房即发证”办理模式。

  三、服务模式

  “交房即发证”服务,采取专项服务、专人对接、有序开展的模式,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开发企业相关申请,首次登记业务室和一手转移业务室专人对接指引开发企业“交房即发证”服务,协助开发企业制定“交房即发证”服务计划,落实相关保障,同时,协同税务部门一起现场指导购房人手机操作纳税以及首次登记、转移登记、预告抵押转持证抵押登记网上申请,共同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

  四、服务流程

  五、工作事项

  1、提出启动“交房即发证”服务申请

  开发企业完成开发建设后,在行政服务中心联合验收窗口申请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时,同时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新建商品房权籍调查(实测)成果审核入库事项,启动“交房即发证”办理模式。

  2、制定服务计划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次登记业务室收到申请后对接一手转移室,协同开发企业制定“交房即发证”服务计划,并联合税务部门提前制定办税以及办理新建商品房确权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和预告抵押转抵押权首次登记操作指引,专人跟进落实相关服务保障。

  3、收集办证材料

  开发企业根据制定的“交房即发证”服务计划,将项目“交房即发证”服务内容及计划通报相关业主,明确服务事项及办理方式,收集办证材料(含转移登记申请材料、涉税材料、抵押登记申请材料)。

  4、申请不动产登记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购房人委托开发企业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和“粤省事"手机APP线上完成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涉及预告抵押转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和预告抵押转抵押登记合并提交网上申请。

  5、组织收楼现场,协助发证

  具备各项条件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服务现场,不动产登记部门向购房人发放不动产权证,开发企业负责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开发企业派人协助登记中心完成纸质证书的领取、发证等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办理期限。“交房即发证”项目相关房屋,开发企业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案件申请后,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网上申请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zrzyj/yhyshj/bdcdjzt/bsrk/content/mpost_1581211.html




  附件:湛江市“交房即发证”申请表.docx

        (二)“交房即发证”服务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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