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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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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湛江市坡头区世兴石料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29 10:24:48 来源:本网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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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坡头区世兴石料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四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 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40000 元(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湛)应急罚〔2020〕4 号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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