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曝光信息

曝光!处罚!廉江市某矿业公司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

时间:2024-11-28 18:27:19 来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打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警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我们将陆续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曝光,希望有关监管部门和属地县(市、区)引起高度重视,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做实做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违法企业:廉江市**矿业有限公司

  关键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二综合检查组对广东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在湛期间,检查发现廉江市**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北面边坡坡度过陡,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和柴油罐存放未落实安全措施,电子元器件未使用防爆型,未落实防雷措施,未进行安全封闭管理。湛江市应急管理局立即对该公司进行执法调查。

  处理结果: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并结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并执行处人民币 28000元(贰万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在此次对廉江市**矿业有限公司发现的企业未采取措施消除矿区北面边坡坡度过陡的事故隐患,柴油罐存放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极易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本案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旨在对相关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起到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的作用,促进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避免违法违规生产、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