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闻县春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将徐闻县春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粤)PF〔2023〕00027)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