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考生陈妃德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理决定
时间:2024-07-18 16:28:12 来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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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7 月 11 日,考生陈妃德(身份证号:4408**********3034)在湛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考试点参加2024年第57期低压电工初训实操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进入科目三考场并利用手机进行查找答案,被考评员发现后当场予以制止;并责令其离开考场。
依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中附件 1《考试违纪处理》“二、考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宣布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责令离开考场,并由考试机构作出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决定,并在考试机构官网公告,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期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算”:(三)使用具有无线信号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具有信息存储、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的有关规定,建议对作弊人员陈妃德作出取消考试成绩,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理,并在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告。
湛江市应急事务中心
2024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