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粤府令第184号)关于行政决策考核指标的要求,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等规定,现将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的程序实施,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纳入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应当于2022年度12月30日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的,组织承办部门应当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未完成原因及进度等情况报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
三、《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022年度湛江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2022年度湛江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