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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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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2-04-15 11:30:33 来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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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奋勇经科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粤府令第184号)关于行政决策考核指标的要求,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等规定,现将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的程序实施,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纳入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应当于2022年度12月30日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的,组织承办部门应当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未完成原因及进度等情况报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

  三、《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022年度湛江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2022年度湛江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承办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决策预计完成时间

1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

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

承办负责人戴石球

联系方式:2813930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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