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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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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财库[2022]39号关于批复2021年度市级部门决算的通知

时间:2022-09-07 14:56:24 来源:湛江市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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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湛江市2021 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已经湛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预算法》和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对你部门(单位)报送的 2021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定你部门(单位)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收入2,739.32万元,本年支出2,739.3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核定你部门(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279.56万元,本年支出2,279.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59.76万元,本年支出 459.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部门(单位)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请你部门(单位)在收到本文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 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决算对所属各预算单位进行批复。批复,不得随意进行单位之间的决算数据调整及预算科目、收支项目间的数据调整。

六、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发现原上报数据因账务处理或报表列有误,或因审计事项确需对已报送并批复的决算数据进行调整的,应及时调整次年的账务,并在次年决算中将调整数据所依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以及调整单位、科目、额和调整原因作出具体说明,原则上不调整当年的决算批复数

七、依法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 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 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工作的通知》(粤财库〔2022〕3 号)文等要求,请你部门(单位)统一在 2022年 9 月 7 日按照以下要求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的部门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1.市直部门应当主要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首页明显位置)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信息,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市直部门要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2.没有门户网站的市直部门,应在市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开或采取措施在公开媒体公开决算信息,并积极推动门户网站建设。3.涉密事项多、尚不具备公开条件的部门,应加强研究预判,将公开内容报市保密批同意后才能公开,并在公开前及时与市财政局沟通情况。4.息公开后,各部门要将《2021 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统计表》(见附件2)于2022年 9 月 9 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对口理科室,市财政局将逐一核实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

、为保障市级部门决算公开文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并提工作效率,我市将借助“广东省预决算报告公开填报系统”,查部门决算公开公开具体情况。因此,各部门必须统一通过该统完成部门决算公开文件的制作。系统操作方法见《2021 年部门用户操作手册》(附件5)。


九、为做好市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市级部门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效果,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制定了《2021 年度湛江市市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范》(见附件6),请各部门(单位)自行公开本部门决算及“三公”费信息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公开。


、请各部门确保决算公开资料的准确性。后续资料应用如

下:一是市财政局将“广东省预决算报告公开填报系统”所生成各部门决算公开PDF 文件集中上传至市级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进行公开。二是今后在市委、市政府或省财政厅要求提供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时,将以各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作为依据。是按照市级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决算公开情况是预算执行情况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部门报送资料将作为绩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1年度湛江市级部门决算批复

2.2021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统计3.2021年度广东省部门决算批复操作手册(单机版)4.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表软件参数使用说明5.2021年度部门用户操作手册6.2021年度湛江市市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7.YS21_PF_广东省部门决算批复参数.j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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