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对考生杨春华、陈志华、陈海光考试作弊处理的决定

时间:2022-06-20 15:40:09 来源:湛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打印】 【字体:

2022年6月12日和6月14日,在湛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组织的2022年第10期和第4期特种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实操考试期间,杨春华(准考证号:202200004594;身份证号:4408**********1239)、陈志华(准考证号:202200002596;身份证号:4408**********0818)、陈海光(准考证号:202200002599;身份证号:4408**********0819)3名考生在参加“科目三零件判废”实操考试过程中,夹带、查看与考试有关资料,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

为严肃考纪考风,教育其本人及告诫广大学员,根据《广东省应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应急规〔2020〕4号)中附件1《考试违纪处理》第二条“考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宣布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责令离开考场,并由考试机构作出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决定,并在考试机构官网公告,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期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算:(四)夹带、查看与考试有关资料,或者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的现决定对作弊人员作出取消考试成绩,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列入全市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在湛江辖区内各安全培训机构报名考试的处理。


湛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2022年6月17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