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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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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及换证管理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6-04-27 14:59:16 来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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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19号令)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为确保新旧政策顺利衔接,进一步规范我市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审要求

  (一)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复审日期在2026年5月31日(含当日)前的,持证人须于2026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复审全部手续。

  (二)逾期未完成复审的,自2026年6月1日(含当日)起,原证书自动失效,不再具有从业资格效力。

  (三)证书失效后,持证人须按照初次领证程序重新参加安全培训和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申领证书。

  二、换证要求

  (一)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6年5月31日(含当日)前的,持证人须于2026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换证全部手续。

  (二)逾期未完成换证的,自2026年6月1日(含当日)起,原证书作废,不再办理延期。

  (三)证书作废后,持证人须重新参加初次安全培训和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申领证书。

  三、考试时间安排

  为方便广大持证人按期完成复审、换证,我市将在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复审及换证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还需开展成绩上报、审核审批、证书制作与发放等流程,需预留充足办理时限。请有办理需求的持证人员,完成规定培训后,务必于2026年5月9日前完成考试报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摸排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现状,组织员工主动自查证件有效期、复审时间,提前统筹安排报名培训,确保按时完成考试及复审换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需自觉做好个人证件管理,主动查询证书状态,严格对照考试节点合理规划时间,按时参加培训考核,严禁证件超期失效上岗作业。

  (三)自2026年6月1日起,一律停止办理证书逾期补审、延期换证业务,所有过期证件全部失效,不予续期,必须重新报考取证。

  五、信息查询渠道

  持证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证书有效期、复审时间及全市培训机构名录:

  (一)“湛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二)“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

  (三)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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