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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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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12-06 14:32:25 来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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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湛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和《湛江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局党委(扩大)会议等多种形式专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1.利用局党委(扩大)学习会进行传达学习。定期召开局党委会议,开展专题学法活动,分别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局党委(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

  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年初制定印发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全面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从加强法治学习教育、贯彻法治培训与考核计划、完善健全局内学法用法制度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四个方面开展普法工作。

  (二)强化服务意识,高效依法履职

  1.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创新责任机制。健全安全风险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成立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两个专业委员会”,制定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职责清单“两个清单”,健全机制,梳理明确“新能源充电设施”等8项新兴行业安全生产职责。二是倒逼责任落实。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明确43个重点行业领域督查要点;强化安全生产考核督导,督导检查各级各单位150个,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23宗;发出安全生产各类职责提醒、警示函223份;联合市检察院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曝光21宗事故案件,公开35宗行政案件。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10189项,主动靠前为巴斯夫等大型项目做好行政审批、安全审查等服务。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市投保企业8904家,提供事故技术预防服务企业252家。邀请应急管理部国家级专家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主题宣讲。

  2.防灾救灾减灾方面。全年启动应急响应15次,成功防御7次台风袭击和14轮强降雨,开展46站次人工增雨水作业,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目标。严肃三防工作纪律,发出违反渔船回港避风指令通报3期,对4个县(市)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完善防风期间海上作业平台人员和渔船回撤管理机制,切实打好工作提前量,对回撤渔船和人员做到网格员、村长、镇长(港长)“三个确认”。制定疫情防控和防汛防台风工作双统筹方案,及时妥善转移撤离临灾人员。统筹协调台风“纳沙”影响期间琼州海峡停航64小时的应急疏运,有序转运分流湛江高铁西站滞留过海旅客。应急管理等8个行业已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县级自检和市级质检核查;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共建成554个行政村(社区),并打造89个样板;以市体育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为重点,建成全市应急避难场所599处,可容纳124万人。

  3.森林防灭火方面。结合“林长制”“省总林长令”,压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全市1500亩以上的连片林地登记造册,全市765个护林员实行“包山头”网格化管理。重点时段发布禁火令,设立800多个临时检查站,严管野外火源。开展“五清”行动,排查清理火灾隐患712处。充分发挥林火卫星监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无人机巡查作用,及时核查热点、及早处置火情。深入开展全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制作各类宣传品12万份。

  (三)落实三项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细化各项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图,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文字记录和文书制作,实现执法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案卷完整齐全。同时,有序推进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三是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遵循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到实处。2022年以来,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四是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标准,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确保自由裁量权正确、公正、有序地行使,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四)推进服务执法,优化执法环境

  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编制202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管对象、重点监管事项等内容,经市政府批复并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后印发实施,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严防执法扰企。一是强化执法服务措施。突出重点时段帮助企业集中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先后58次聘请省、市安全技术专家340人次,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深层次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查出隐患893处,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水平和质量。二是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一次办妥”制度,接受企业各类咨询业务5360多件,群众满意度100%。三是发挥行政指导作用。在行政执法中采取提醒、示范、协商、建议、劝导、回访等方式,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践行服务。四是加强执法监察。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部署开展了一系列的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企业3489家,检查企业6375次;发现安全隐患6054项,其中一般隐患5766项,一般隐患已完成整改5346项,隐患整改率达92.72%;立案158宗,实施行政强制15个,行政处罚171个,经济行政罚款1261.33万元。

  )强化权力监督落实法审查

  1.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任一名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经济活动、行政复议和诉讼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2.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着力提升审查业务水平。做好市本级规范性文件和部门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我局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需要“立、改、废”的及时向市政府建议。对我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公布结果。凡制定规范性文件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发文程序、发文格式制定并报市政府备案;

  3.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及时修改制订《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案审办设立在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负责对局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制定了《湛江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湛江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等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等需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局务会讨论决定局行政工作中重要事项,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让基层干部和一线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联合市内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利用现代音视频制作技术,制作公众喜闻乐见的应急宣传作品,密集播出应急安全系列公益宣传片,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持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的意识和技能。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确立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

  一年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决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一是牢固树立法律规则、职权法定、程序正义思维,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依规办事,支持配合各科室依法履职。二是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同步谋划。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今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单位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和督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及时提出新措施、制定新规定、作出新部署,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七进”等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应急管理执法、普法工作的指导,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各个环节。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参加“新安法知多少”全国网络竞赛中,全市上下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参与,名列全省地级市第四。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一年来,坚持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作为提高政治信念、思想素质、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适应新形势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知识更新,注重学以致用、指导实践。通过局党委会、机关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方式加强学习。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法治思维。二是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防震减灾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了自己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工作的水平,不断增强法治能力。三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

  (三)强化机关建设,提升法治水平

  一是加强机关学习。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多次在党委会和全体机关干部集体会议前进行法律学习,并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法治观念。二是提高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利用工作例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不同场合时刻提醒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程序,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按要求制作下达执法文书等工作,促进全局执法水平提高。三是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组织通过文书点评、岗位练兵、“学习强国”APP、国家应急管理部的“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的“大培训”活动等多种形式,学习上级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案卷制作标准》以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融会贯通,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提高办案质量。2022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企业3489家,检查企业6375次;发现安全隐患6054项,其中一般隐患5766项,一般隐患已完成整改5346项,隐患整改率达92.72%;立案158宗,实施行政强制15个,行政处罚171个,经济行政罚款1261.33万元。充分发挥执法处罚在遏制重特大事故中的杀手锏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自觉遵守法律,起好示范作用

  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规定,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做到严格自律。时刻以规则法律、德行准绳为标尺,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和自我克制。做决策、开展工作时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五)健全监督机制,接受司法监督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新时代“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协同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以推动形成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和开展法律监督、应急管理部门强化监管执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严守管理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就安全生产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监管“关口前移”,确保行刑无缝衔接,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二是围绕外部监督抓评议。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重点围绕提升应急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健全公众参与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创新行政执法外部评议方式,邀请企业填写外部执法评议表,对我局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人员依法行政,我局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局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无因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在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协同进取下,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应急管理体系还不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应急指挥协调机制还不完善、权责划分还不清晰。二是安全生产监管“三个必须”责任还没有完全压实,行业监管、专业监管等外部监管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实。三是应急管理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企业一线员工的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比较匮乏,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机制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准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监管效能,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数“三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湛江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二)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度。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完善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加强制定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改革,完善基层执法监管体制,提升基层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和行业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指导督促的作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新形势新需要,进一步着力充实法治人才队伍。对《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实践。

  (五)进一步夯实法治社会基础。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消防宣传月”等重大现场活动,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形式,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法治化社会环境。

  特此报告。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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