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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4-30 17:41:01 来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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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19日至8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由于机构改革,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划转到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部署行动。2018年11月20日,在意见反馈会结束后,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随即组织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党政一把手和局机关、宣教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动员全系统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抓落实。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立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功稠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彭功稠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和1次民主生活会,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主动对标对表,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后,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程进同志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组建后的第一次党组会议即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

  (三)深刻剖析根源,细化整改方案。2018年11月28日,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对照检查,全面认领问题和责任,深刻剖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大方面16项问题,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逐条进行分解细化,制定118项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中共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四)建立整改台账,强化督导汇报。局整改办多次组织整改责任人召开整改督导会,听取各整改责任人整改工作开展情况,随机抽查整改工作台账资料,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给予提醒督办。彭功稠同志带队到市委巡察办汇报整改进展情况,请示相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局整改办每周按时将整改工作进度情况向市巡察办和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报告,主动接受纪检组的督导检查。

  (五)注重举一反三,抓好制度建设。一是集中开展巡察整改谈话提醒。制发《关于集中开展巡察整改谈话提醒的通知》,全力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文件规定,宣教中心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考试管理制度,有效推动了整改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一)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有待加强,党组的政治功能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政治引领作用不强”问题。一是研究出台了《中共湛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着力提高党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二是组织党组成员重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党建知识测试,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三是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彭功稠同志通过自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学习的多种形式,认真重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把握党务工作重点,熟悉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四是修订完善了《中共湛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须由分管领导在会前与相关局领导个别酝酿、充分沟通,提高会议决策效率。五是针对党组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办公室主任规范详细详实记录会议讨论研究决议过程,明确记载会议决议情况。从2018年11月起党组会议实行会前签到,会议记录经所有参会党组成员审阅并签名确认。

  2.针对“党的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好,班子民主气氛不浓”问题。一是认真核对梳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项目的建设流程和局党组会议记录,形成情况说明。二是制发实施《中共湛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凡属重大问题都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三是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把手”不分管具体工作,具体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一把手”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四是修订完善《中共湛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一把手”严格遵守末位表态制。五是主动接受市纪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督。坚持每次开党组会前将党组会会议议题提交纪检组审查,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纪检组到会监督。

  3.针对“局党组不重视理论学习”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将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按照《湛江市安全监管局2018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实施方案》,统筹年度全局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确保学习效果覆盖党组。坚持落实每周一学习制度,全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自学5次,总学时达30余小时。三是印发《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三会一课”报备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四是征订《湛江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笔记簿》《党委中心组学习》《时事报告》《党建》,丰富理论学习内容。

  4.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针对“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存在着形式主义和作风不实”问题。一是组织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组织召开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中共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三是重新修订了《中共湛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决策部署,推动县市区出台实施意见进展缓慢”问题。一是立即开展排查整改。2018年11月26日以市安委办名义发出《关于尽快出台<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全力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文件出台。二是2019年1月4日再次以市安委办名义向各县(市、区)发出《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通知》。三是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将《实施意见》的出台列为重点督查和考核内容,督促相关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截至2019年1月14日,全市12个县(市、区)已出台本地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举一反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联系指导县(市、区)工作的相关制度。一是制定《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制定湛江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制度。三是由党组书记组织对全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开展专项谈话提醒,改善机关作风建设。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不学习传达和不专题研究,消极应付检查”问题。一是2018年12月2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局党组班子成员责任。二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等中央、省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提高思想认识。三是结合机构改革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湛江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按时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每季度收集自查情况,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四是关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对网站管理进行自查,形成《湛江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全面加强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主动上报市公安局网警支队。

  (二)对党的组织建设薄弱,机关党建和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6.针对“党员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不强。部分干部长期不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有的党员还要靠组织短信提醒才交纳党费”问题。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安全监管局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时间,严格党费收缴标准,严肃党费收缴纪律,明确党员每月10日前按规定交纳党费。2018年全体党员均已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二是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在局内部公示2018年党支部党费交纳情况,并从2019年开始每季度进行党费公示。三是先后组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集中学习会并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要求全体党员精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7.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形同虚设。全局51名党员仅设1个党支部,其中还包括8名退休党员,支部组织生活无法正常开展”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三会一课”报备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支部会议和党小组会。二是认真制定2019年党建工作经费预算,采取多种形式,丰富组织活动。2019年1月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认真研究2019年党建工作经费预算。三是根据退休党员较多在外地的实际情况,采用邮寄方式每季度整理学习要点送达给每一位退休党员。四是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做好党建+理论学习、党建+组织活动、党建+服务联系企业、党建+红色教育等“党建+”亮点工作。

  8.针对“存在不重视党建的倾向。机关党建工作薄弱,未设立独立的党务管理机构和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长期由办公室兼管,对年初党支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督促指导不足”问题。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单位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已于2019年1月11日向市直工委报送《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机关党委的请示》申请成立机关党委,市直工委已于2月批复同意我局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市编委办同意配备我局一名正科级专职党委副书记。二是2018年12月2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通过《中共湛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及党组成员2019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三是选配年龄40岁以下的年轻党员担任党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党小组组长的作用。四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组织支委委员、党小组组长认真学习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9.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发展党员工作业务不熟,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颠三倒四,并且会议记录无日期”问题。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依托党务系统对发展的预备党员情况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完善相关信息录入。二是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会议,深入剖析“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颠三倒四”问题,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组织支委委员、各党小组组长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操作手册》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确保发展党员做到严格标准不走样、严明程序不变通、严肃纪律不放松。四是组织党务知识考试,将《党支部工作条例》、发展党员知识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10.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选人用人问题上,还存在‘一把手’直接圈定选人用人对象,选人用人点名道姓,个人说了算”问题。一是分级别组织对局科级及以下干部任职年限和任职回避情况进行排查;组织对局2014年以来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台账资料进行排查;组织对局空缺职位情况进行核查。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一把手”监督审核把关。三是在机构改革中同步推进宣教中心正副主任的选拔配备工作。四是制定了《湛江市安全监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五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必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六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凡涉及选人用人工作的党组会议均提前向纪检组报备,并主动邀请纪检组到会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市委的要求,在党组年度述职报告中增加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汇报,接受局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和民主评议。七是组织对“干部抱团”现象进行全面排查。通过“一表两书”,即局领导签订《整治“小团体”领导干部责任书》,全局干部填写《“干部抱团”现象自查表》《抵制“小团体”承诺书》,对干部抱团行为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三)对作风建设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11.针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责令办公室对“违规发放的监考费”进行专项清查。二是责令局机关和宣教中心干部职工清退非双休日监考费,全部款项清退完毕,已经上缴市财政国库。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行政性事务管理等相关制度。细化《湛江市安全生产资格证考试管理费规定》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12.针对“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对近五年派车单开展清查,分管领导约谈公车管理责任人,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今后杜绝此类现象。二是针对原市安全监管局公车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加油卡必须在指定的IC卡加油站加油,一车一卡,专车专用”。三是在局所有公务用车上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终端,并纳入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用车网上申请,网上签批。

  (四)对纪律建设不够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3.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问题。一是2018年12月17日,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邀请市纪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列席。2018年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共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3次。二是制定《湛江市应急管理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措施》,明确局党组每年至少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次。三是局党组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14.针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存在严重廉政风险”问题。一是加强行政审批质量复核和督查。责令业务科室组织对加油站、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审批档案进行全面复核,形成了行政审批档案复核表台账备查;组织对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颁发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行政审批许可档案进行抽查复核。二是加强行政审批流程管理。修订完善《中共湛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将“审定新设立的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加油站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制定了《湛江市安全监管局规范行政审批管理的规定》,明确“新建企业行政审批必须经过党组研究决定”;制定了《湛江市应急管理局规范行政审批管理的规定》,加强审批监督,防止行政审批材料不齐等违规审批问题发生。三是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审批廉政风险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双重监督机制”。制定了《湛江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十不准”》,坚决从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源头上杜绝违规审批的情况出现。印发了《干部职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干部职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开展专项清查。公布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15.针对“资金管理存在巨大廉政风险,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对宣教中心2013年至2017年公务接待报销凭证、考场设备和教材采购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清查、核对。二是局领导对宣教中心负责人进行了廉政风险提醒谈话,责令宣教中心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三是组织清退2014年4月24日至2016年无公函报销接待费用,并按相关程序上缴财政账户。四是宣教中心修订完善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五是责令宣教中心财务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财政政策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6.针对“安全生产上岗培训和合格证颁发存在突出问题”问题。

  针对“市安监局在全市非煤矿山、炮竹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等三大产业关键岗位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培训和颁发安全生产合格证书过程中,存在培训无计划、乱培训、乱办班、轻视管理、降低质量”问题。一是组织对由我市负责的“非煤矿山、炮竹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等三大产业关键岗位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培训和颁发安全生产合格(资格)证书”培训班次及培训档案进行梳理核查。二是组织对培训现场进行检查。2018年12月13日,原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人员对湛江市全民安全生产培训有限公司的培训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三是2018年12月25日,原市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市局将加强对培训机构和考试中心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培训业务各类举报投诉,及时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乱发证、考核不合格也发证、交钱不培训也发证、交钱安排人替考也发证等问题,把国家赋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颁发权力当作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证等突出问题”问题。一是全面核查2013年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原市安全监管局核发的相关证件39797个。调阅2018年考试中心的213场理论考试和42场实操考试监控录像,全面核查考试违规行为,对重点场次、时间段开展了现场巡查。二是全面排查违规发放合格证书及吃拿卡要问题。制作无记名调查问卷,派发给办证人员进行填写调查;成立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发放过程中的吃拿卡要问题,并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三是严防考核发证漏洞风险。制定完善了《湛江市安全生产考务管理制度》《湛江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内部管理制度》《湛江市安全生产考试资格审核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申请、考核、制证、发证工作,严防交钱不培训等偷梁换柱、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发生。四是落实监考巡查制度,不定时巡查考场情况和查阅远程监控视频信息,发现问题立即指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13933,2813932;电子邮箱:zjs3181511@126.com;邮政信箱: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30号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524037。

中共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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