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湛江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湛江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市属企业:
《湛江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
湛江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以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湛江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活动时间
(一)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架构
湛江市安委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18年湛江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省驻湛、市属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委办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湛江市委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专题、设置专栏、张贴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委办将统一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展板宣传、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安全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七进”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规范》,按照责任分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广泛宣传居民用电、用气知识常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面向广大学生普及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地震逃生等安全知识常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提高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警示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技能。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地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并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市、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执法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明察暗访和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市安委办将组织开展市、县、企联动的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互救自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全面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集中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摄制《生命至上科学救援》《生死之间》《隐患直击》等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市安委办将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市总工会、市安全监管局将联合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参赛,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号召社会大众积极参与,提高参赛覆盖面。
(八)参与国务院安委办组织的其他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开展网上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歌曲大赛和摄影作品展,举办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安排,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从5月开始,到12月结束。各地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和重点企业,开展好四个主题新闻宣传活动。
(一)“一带一路”主题。湛江市作为“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要积极配合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开展的“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调研采访活动,做好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材料收集整理总结和宣传报道,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环境。
(二)安全生产责任主题。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和单位。
(三)科技强安主题。宣传报道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挖掘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做好先进经验的推广。
(四)依法治安主题。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对《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宣传;邀请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传递“强责任、严执法”的正能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层层建立领导机制和活动协调机制,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谋划、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二)联动协作,合力宣传。要始终积极发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作用,加强联络沟通,抓好上下衔接、县市区联动、政企互动。各级安委办要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围绕主题,采取积极措施,形成合力,组织好各项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发挥传统宣传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把握好时度效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发出安全“最强音”,营造强大宣传势场和广泛影响力。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活动主题,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的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整理资料,及时报送。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加强监督和指导,并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报送和自评报送工作。
1、请各地、各部门于5月25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活动期间,各联络员要在每周四下班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一周内开展活动情况(电子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活动随时动态报送。
2、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对活动情况要认真总结,于7月6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材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等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