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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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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5-05-15 14:35:35 来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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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年度:2024年度

  评价单位: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2025.5.09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5〕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4年度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1. 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湛江市应急事务中心)。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设11个职能科室,局机关行政编制45人,行政执法编制20人。工勤4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72人(含4名工勤),退休人员11人,外聘临时工7人。

  2.湛江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⑴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相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工作。⑵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贯彻相关法规、规章的落实措施、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⑶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本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⑷统筹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生产安全事故、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和灾情信息。⑸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⑹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⑺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市县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⑻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⑼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⑽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⑾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⑿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⒀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⒁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⒂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⒃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⒄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⒅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⒆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当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全市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4年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下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生产安事故死亡人数、森林火灾数和过火面积等重要指标全面下降,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灾害事故。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被评为全省三防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应急指挥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市委书记余钢批示“很有成效,值得充分肯定!望继续努力,为平安湛江再接再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牟治平批示“2024年我市安全生产保持稳定,离不开全市应急系统尽职履责和辛苦努力”;省应急管理厅王再华厅长批示“2024年,湛江市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把部党委和厅党委的工作要求贯穿全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狠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特别是成功防御了史上登陆我国最强秋台风‘摩羯’,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的目标,工作值得充分肯定”。

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应急管理改革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改革,积极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健全“三部三委”机制体制,厘清工作职责、层级关系,提高运行效能。聚焦安全生产、防风、防汛、森林防灭火领域,建立部门、地区、层级、条块、军地之间协作联动机制,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积极发挥市安委办安全生产牵头抓总职能,对危险化学品、油气储存、燃气、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事项,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组织排查4906人次,走访2582家企业、商铺,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2975份,未收到乡镇(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反映。

  (二)、紧盯风险隐患,狠抓安全生产工作

  1、积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一是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004个,整改完成1994个,整改率99.5%。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异地交叉检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59家,派出专家122名,发现一般安全隐患问题740项,重大事故隐患11项。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部门予以提醒、通报、约谈,累计发出安全生产警示函1331份、约谈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 196次。提请市政府约谈生产安全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双上升”的吴川市、廉江市和坡头区人民政府。三是强化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印发《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有关部门压实责任、强化监管,防范化解电化学储能电站、游乐设施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

  2、持续强化行业监管。一是强化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署实施精准整治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全市共检查企业1897家(次),发现安全隐患3145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安装重点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17家,完成建设非煤矿山、工贸企业标准建设三级达标企业145家。召开工贸事故现场会,剖析事故原因,采取切实措施遏制工贸事故。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靠前服务做好中科炼化首次全厂停工大修改造工作,按时保质办理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和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续证工作等工作措施,实现了中科炼化大修期间平稳无事故、安全生产许可证续证工作高质量完成的工作目标。督促全市21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隐患自查整改,检查2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发现隐患64项。积极协调推进东海岛和雷州市2个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5881件,依法注销7家企业许可证。三是深入开展“执法质量强化年”行动和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企业6908次,发现隐患7765项,经济行政罚款3114.53万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率和合格率达100%。

  (三)、深化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1)全力做好防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一是成功防御超强台风“摩羯”。全面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和“八个停”措施要求,发布安全提醒短信2400万条,全市渔船全部回港,海上作业人员全部撤离,陆上转移安置37.9 万人。提前布置海上救援力量,协调788 支队伍13572 人支持我市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复产等工作。前置应急通信指挥车和应急通信小分队保障应急通信,在徐闻县布置370自组网,保障台风登陆期间15个乡镇(街道)无一失联。全面做好台风过后“五通”工作,以最快的速度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二是及时开展汛期隐患排查。组织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出检查组对防御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印发《湛江市防范极端天气及次生灾害工作方案》,举办超强台风及次生灾害综合应急演练,提升防范极端天气及次生灾害的能力。及时研判天气变化和汛情发展趋势,提前做好防御部署,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防风防汛、抢险救灾措施。我市成功防御8次强对流、14次暴雨、6次台风,成功实现“零死亡”目标。三是压实三防工作责任。认真执行“三个联系人”制度,督促各级责任人认真履职。全市122个乡镇(街道)均落实了机构和人员,落实各级三防责任人1.28万多名。建立完善基层责任人临灾预警“叫应”工作机制、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工作机制,建立了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台账(1.4万余人)。四是全力推进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南国公园和银帆公园等避难设施建设,提升了防灾减灾能力。

  (2)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印发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清明节期间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清明节期间累计组织志愿者、公安干警、护林员、镇村干部1万余人次,设立1007个检查站,加强检查,将火源堵在山外林外。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印发《湛江市“2024猎火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今年以来,出动各级森林消防队伍152次,有效处置初期火情,防止小火酿成巨灾。

  (3)加强宣传培训教育。认真开展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1980家企业10万名企业员工参与,开展3940场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宣传,走进1913个村(社区)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开展2980场隐患曝光和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举办79场各类宣传和演练活动,累计参与122.5万人次。组织湛江代表队参加第十二届广东省安全知识竞赛决赛,获得亚军。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线上竞赛,获全省第四名。局主要负责人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四)、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强化应急救援能力

  (1)推动应急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我局牵头应急管理行业2024年度投资任务总量为1.91亿元。1-11月份应急管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9亿元,完成进度114.8%,2024年度应急管理行业投资任务较好的完成,预计全年完成2.5亿元。深入实施预警指挥、航空应急和基层防灾项目3个国债项目,已全部完成国债资金支付3308.05万元。

  (2)着力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构建玉湛茂跨区域应急联动合作机制,提升跨区域应急联动能力。完成应急指挥部建设,建立健全联合值守机制、综合会商研判制度、预警发布效能、分级响应流程、协调联动、队伍和物资调用等机制,严格落实带班领导、带班科长和值班人员三级值班制度。截至12月30日,共接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事故)387起,编报《突发事件信息专报》共215期,编报《值班要情》49期,协调三大运营商推送预警信息约25593万人次。牵头组织修订《琼州海峡北岸滞港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全市企业预案备案共347家,开展应急演练1225场。

  (五)、存在问题

  我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短板弱项。一是综合监管督促不到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防范极端天气能力不足。一些基层干部应对极端天气的风险意识不强,一些城市部位防御能力弱,部分海堤及小型水库水利设施防汛抗风抗潮标准低,三防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应急通信以及抢险救援装备的配备还有待强化。三是基层应急管理基础薄弱。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特别森林防灭火力量较薄弱、专业设备不到位、保障机制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公众安全风险意识待增强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六)、2025年重点工作

  1、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坚决守牢意识形态阵地,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工作,强化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提升。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切实为基层减负,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研究出台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建立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防范化解建筑施工、工贸、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危化品、道路、水上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3、提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有关应急预案修订和宣传培训,着力强化预案实战演练。着力完善自然灾害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回港渔船违规冒险出海和海上作业平台管理,加快推动我市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积极推进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4、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针对安全基础薄弱问题,用好省应急管理厅“万名专家下基层 服务帮扶促安全”行动工作力度,帮扶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重点推动《湛江市海域安全生产条例》出台。加大安全宣传“五进”力度,大力宣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和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应急逃生自救知识,使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处理好安全与环保、防灾与减贫的关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三大主责主业,全市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然灾害防治成效明显、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化解、全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确保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的自然灾害,没有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84.68万元,比上年增加249.32万元,增长7.71%,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增加36.35万元,二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31万元,三是住房保险支出增加10.18万元,四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0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6.68万元,比上年增加276.32万元,其他各项收入978.00万元,比上年减少27.00万元;支出预算3,484.68万元,比上年增加249.32万元,增长7.7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2132.77万元,比上年增加144.91万元(一是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增加36.35万元,二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31万元,三是住房保险支出增加10.18万元,四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98.0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4.41万元(一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7万元,二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13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6.68万元,其他资金978.00万元。(详见预算批复、预算公开报告,预算包含下属单位)

  四、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在此次绩效评价中,我局成立了2024年度市级财政资金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局长程进同志任组长,主要负责统筹工作。副局长刘显海同志主要负责指挥各科室业务。成员由各业务科室科长负责。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姚文红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协调和安排具体方案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宜。刘显东、刘书璞主要负责整理绩效自评资料,按照工作方案具体进行绩效评价。陈田荣主要负责督促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推进相关工作。

  (二)自评工作过程。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5〕2号)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及时成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对超100万元的重大政策绩效评价项目等进行重点评价,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最终确定绩效目标实施效果,从而形成评价结论。

  在自评中,我局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绩效自评,支出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及标准进行开支。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局按照要求对本部门的支出绩效进行评价,整理相关资料,按文件要求于5月15日前报送自评材料。我局均按要求对各专项资金的立项、申报、批复、实际支出等情况进行梳理,按照项目进行分类,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我局按照时间规定于5月15日前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且所报送的自评报告、评分表等与公开的自评报告、评分表等一致。

  五、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及时在预算年度内完成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同时严格履行其职责,遵循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等原则、自评分数为100分,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整体效能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20分。

  理由:如期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相关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均100%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并准确发放、规范支付,实际资金支出率>95%。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20分。

  理由:如期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处理好安全与环保、防灾与减贫的关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三大主责主业,全市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然灾害防治成效明显、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化解、全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确保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的自然灾害,没有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自评得分9分。

  理由:根据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相关数据测算。根据湛财预【2024】8号文批复通知,(一)总收支预算。2024年收入总预算348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单位支出总预算3484.68万元。(二)预算拨款具体构成:基本支出2132.77万元,项目支出1351.91万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支出2506.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根据当年财政指标进度办理支出进度。

  2.预算编制

  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自评得分2分。理由:部门对申请新增预算的入库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落实情况。我局对于拟申请新增入库的100万元及以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严格按《湛江市市级财政绩效评估指南》要求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3.预算执行

  (1)预算编制约束性自评得分4分。理由:我局没有出现非因中央、省及市相关政策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部门要求预算调剂的情况。没有出现非因新出台的统一政策(如年中增人增编经费、中央和省追加资金、非本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部门要求当年度年中追加资金的情况。

  (2)财务管理合规性自评得分3分。理由:我局各项资金支出范围、程序、用途、核算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我局重新制定并印发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局经费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经纪律。

  4.信息公开

  (1)预决算公开合规性自评得分2分。理由:我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均按规定时间在官方网站进行社会公开。在2023年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中没有发现存在问题。

  (2)绩效信息公开情况自评得分1分。理由:我局年度绩效目标、年度绩效自评资料等,均按规定时间在官方网站进行社会公开。

  5.绩效管理

  (1)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自评得分5分。理由:我局对绩效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绩效要求,包含绩效目标、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

  (2)绩效管理制度执行自评得分10分。理由:我局和下属单位全部申报项目都在数字财政系统项目库进行入库储备及开展绩效管理,每年都进行整体部门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并报送市财政局。

  6.采购管理

  (1)采购意向公开合规性自评得分1分。理由:我局严格按照有关采购要求,在广东省智慧采购云平台发布采购意向公开公告和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过程严格遵循意向公开有关要求。

  (2)采购内控制度建设自评得分1分。理由: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局内控制度工作符合考核指标相关要求。

  (3)采购活动合规性自评得分2分。理由:我局于2024年度未收到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投诉反馈,相关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4)采购合同签订时效性自评得分2.5分。理由:我局2024年执行政府采购签订合同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署。因办理电子签章需要每月缴纳维护费用,我局按照节省办公经费的原则我局未实现广东省智慧采购云平台采购合同电子签章,全部办理线下签订,并严格按照合同法要求实施。综上,本项工作自评得分2.5分。

  (5)合同备案时效性自评得分1分。理由:我局2024年执行政府采购签订合同,签订后在采购系统向财政部门实施备案。

  (6)采购政策效能自评得分2.5分。理由:一是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方面保留一定的比例;二是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方面,2024年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算6万元,实际采购6万元,完成比例100%;三是在采购信用评价方面,2024年我局已完成的采购项目,均已在广东省智慧采购云平台完成信用评价,完成比例100%。

  7.资产管理

  (1)资产配置合规性自评得分2分。理由:根据我局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及报告等资料显示,我局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符合规定标准,不存在超标情况。

  (2)资产收益上缴的及时性自评得分1分。理由:2024年资产处置收入等收益,均及时通过非税系统上缴财政。

  (3)资产盘点情况自评得分1分。理由:我局于2024年12月31日对单位资产情况开展盘点,形成年度固定资产盘点表。

  (4)数据质量自评得分2分。理由:我局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完整、准确,且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负债表数据、资产实体等一致。

  (5)资产管理合规性自评得分2分。理由: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要求落实本局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局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

  (6)固定资产利用率自评得分2分。理由:我局充分对固定资产进行使用,无出租无外借的情况。

  8.运行成本

  (1)经济成本控制情况自评得分2分。理由:根据2024年决算报表-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我局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

  (2)“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自评得分1分。理由:“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年初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数。

  9.加减分项

  我局无此情况。

  我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024年度基本实现。通过资金的支出,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企业发展不减速、有效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无造成生态污染的情况发生,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部门的重点工作均按时间节点完成。其中针对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组织对2024年度湛江市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金额340.47万元 ,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100.0%。

  组织对“2024年度湛江市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等1个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0.47万元,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查阅本部门的自评材料,核实有关数据、电话咨询解答、核查评分等绩效评价程序,形成核查小结。

  组织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0.4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工作任务和部门的重点工作均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专项资金较多影响单位预算的完成和控制。各年度的省、市专项资金在下达到本局零账户时,容易存在多个项目金额累计一起下达的情况,核算过程较复杂,不利于项目资金管理和预算控制。

  2.人员和公用经费缺口较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员和公用开支较大。我局的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基本医疗支出、养老保险改革和医保单位部分上缴部分的缺口每月在10万元以上,在人员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需用从一般罚没款返还款中弥补,但从零账户划拨资金到基本户进行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的时候,又需要将零账户的划拨额度进行大幅度调整,相关工作层层制约了工作效率的开展。

  (四)改进措施

  1.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精简核算过程。今后将加大力度对内控制度的管理,同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对整体绩效工作的把控。在遵循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下,建议将省、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新梳理,分类管理专项资金,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名称可以合并核算,简化核算流程、延长使用时间,对相关工作开展有一定支持。财务账务处理应该推行现收现付制,因为它能真实地反映当年的预算收支实际执行结果,既能避免预算上的虚假平衡,又便于资金调度和统筹使用。虽然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尤其是对于事业行政单位而言,权责发生制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在年末结转和下一年度收款的时候,容易造成存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完善预算核算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学习,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保证预算执行达到绩效目标,提高社会效益。

  六、其他自评情况

  (一)财务合规性。

  我局财务资金收支严格按照《湛江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执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核算中,按规定细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明细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明细核算。

  专项资金支出一般由负责科室提出支付计划,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审批完毕后将完备的资料交予财务并出账。基本支出中,费用标准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等不合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

  (二)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

  在市财政局审核我局自评材料后,将按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自评材料,并将公开信息报送市财政局。

  2.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2024年预算、2023年决算公开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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