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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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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安监局部门预算(完整版)

时间:2016-02-10 10:58:4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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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湛江市安监局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2016年湛江市安监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6年湛江市安监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6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6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6 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6 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6 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2016年湛江市安监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初审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本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本市的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等。    


(十五)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湛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主要职责是    


协助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组织、策划及全市性重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信息情报交流和安全生产科学咨询服务及推广应用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一级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湛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但我局下属单位湛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一直实行自收自支管理,2016年预算不纳入本级汇总。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7个职能科室,1个下属单位湛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目前,局机关行政编制51名,财政供养在职人员49人,离退休人员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84.47万元,比上年增加98.15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安排拨款科目增加了138.15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拨款科目增加了12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784.47万元,比上年增加98.15万元,增长14.3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科目增加了138.15万元,项目支出科目减少了40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5.84万元,比上年减少58.16万元,下降69.2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开支,促使“三公”经费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4万元,比上年减少38.46万元,下降67.4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进行公车改革,车辆数量会缩减,运行费用将大幅降低;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62.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98.23 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 5万元、咨询费0,手续费1,邮电费 13.48万元、差旅费 2万元、租赁费0,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公务接待费11.5,装备购置费0,劳务费2,委托业务费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3.20,其他交通费用30.5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总体预算比上年增加26.23万元,增加37%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及相关分类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203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9.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6.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其中视频会议控制台和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设备及软件。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房屋建筑物情况:湛江市安监局没有房屋建筑物情况。2、土体使用情况:湛江市安监局没有土地。3、车辆情况:固定资产中有11辆汽车,其中6辆有车辆登记和行驶证,其余5辆车辆将在2016年进行公车改革。预计报废处置5辆车(含调剂1辆车)。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4.47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210

 

   


 

附件:2016部门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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