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湛江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211”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湛安监〔2013〕93号
关于印发《湛江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
企业创建活动(“211”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湛江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211”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有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和企业,请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创建活动。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本工作方案,自行选择1-2个企业开展创建活动。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0日
抄送: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印发
校对人:周蕾
湛江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211”工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朱小丹省长在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根据省安全监管局工作计划及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的实际行动,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我市根据职业病危害现状和申报管理数据,筛选出广东松林香料有限公司、湛江南海西部石油合众近海建设有限公司、湛江华品木业有限公司、湛江圣华玻璃容器有限公司等四家职业卫生基础较好的企业,按照企业主动申报创建,监管部门重点督促指导的原则,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本市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考核标准
示范企业严格按照省下发《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标准》(附件2)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场所管理、劳动者保护、应急管理和其他要求等5个大项目、17个子项目,总计100分。其中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三同时”和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等5个必要条件。在无否决项的前提下,总评分要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
二、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至4月份)。成立以欧杰颖副调研员任组长,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科全体干部为成员 的示范创建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深入企业宣传,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职业病危害,努力达到《标准》的要求。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3年5月至2013年9月份)。各示范企业按“企业提交示范创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制定创建方案、对照标准找差距、制定措施抓整改、企业自评”的步骤进行示范创建。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10月)示范创建工作小组对示范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中要本着“廉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对审核通过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通报表彰,颁发标志牌。
(四)总结交流阶段(2013年11月)。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各地市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和经验交流。
附件: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申请表;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标准(试行)。
附件1
湛江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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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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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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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 □集体 □民营(含私营) □合资
□ 外资(含外资控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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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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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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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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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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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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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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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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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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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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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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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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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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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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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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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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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可另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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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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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监管部门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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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监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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