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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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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16 15:08:19 来源: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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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安监〔2013126号  

 

 

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六五”普法中期督导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徐闻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广东省安全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381号)和《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湛安监〔2011〕29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督导检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普法效果,推动安全生产“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现就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3年5月上旬至6月底。  

二、主要内容  

(一)普法的相关制度。一是是否健全普法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中,包括:编制“六五”普法规划,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度和普法经费保障制度等。二是强化干部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考核制度及建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专题学法制度,以及法制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安全生产法制培训和考试制度。三是深入企业、社区及基层一线,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等。  

(二)普法的重点内容。一是是否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加强宪法及国家和省的相关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务员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专门法律政策的宣传,重点包括《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的配套性规章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湛发〔2011〕12号)等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政策、标准。二是加强异地务工人员及社会大众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针对高危行业企业和异地务工人员分布密集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面向异地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政策和标准的宣传教育,减少事故隐患和职业伤害。扩大社会大众安全生产宣传普及率,最大限度推动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增进社会和谐及家庭幸福。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包括《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169号令)、《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的通知》(粤府函〔2013〕35号)等,加强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监管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时了解最新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普法的方式方法。一是围绕中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平安湛江”创建、“三打两建”、“打非治违”主题,将安全生产普法与执法、法律服务等行动结合起来;结合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全社区”,精心组织2013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执法警示”“安康杯”及认真组队参加第七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带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等。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加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及其进展情况宣传以及安全生产战线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宣传,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力度,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三是结合实际,创新思路,丰富载体。重视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和微博等网络媒体的营造和使用率,加强安全生产网络问政及人民群众难点、热点问题的协调解决,进一步巩固宣传阵地,引导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生产法制观念。  

三、督导主要形式及相关要求  

(一)主要形式。请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3年6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将适时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二)相关要求。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确保责任到岗、道人,以抓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的落实。  

请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将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股(科)室负责人及联络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等信息于2013年5月20日前发至市安全监管局邮箱。  

市安全监管局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宣教中心参照本通知报送自查书面报告。  

联系人:郑群、周羽,电话:3181517,电子邮箱:ajjzcgh@163.com。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15日   

 

 

 

   抄送: 市安全监管局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中心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印发  

校对人: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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