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赤坎区华盛新城二期建筑工地“2.23”高处坠落死亡事故挂牌督办的函
赤坎区人民政府:
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和《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组讨论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市安委办备案。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的正文部分按有关规定及时在政府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此函。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