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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4-03 15:19:3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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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安办〔2013〕72号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奋勇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3年4月1日下午,在325国道营仔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货车与小轿车相碰,造成4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这起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部分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一些地区和部门对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交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惨痛教训,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监管

要针对即将到来的清明、“五一”客运市场繁忙、汛期路面湿滑等特点,进一步优化执法人员配置,强化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速、酒驾、疲劳驾驶、客车超员及载货汽车超载、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二要进一步加强对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以及摩托车非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三要加强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和超员车辆、带病车辆运营等行为,确保营运安全。要落实琼州海峡等重点水域和“四客一危”重点船舶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横水渡口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要清明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等各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二要突出抓好重点镇、重点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监控和打击工作,防止“私炮”生产销售死灰复燃,确保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一要针对清明节期间野外祭祖扫墓活动的特点,加强防火宣传,落实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二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以及石油和燃气库区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监管,确保生产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抓实抓细本地区、部门、单位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增强防范洪水、滑坡、泥石流、雷电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的意识,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矿山、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各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狠抓工作落实。特别是降雨集中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更要高度重视,制定并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要加强汛期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险情扩大。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要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印发

校对人: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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