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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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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2-26 10:11:34 来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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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奋勇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市政府批准,市安委会决定近期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督查、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推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我元旦、春节和春运期间平安、稳定、和谐

二、督查内容

(一)按照《湛江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是否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是否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制定检查督查方案;党政一把手是否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地方安委会是否组成综合督查组进行全过程督导、督查安全监管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是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做好行业专项督查督查检查时间、地点、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是否形成台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是否坚持“零容忍”,是否跟踪整改,以及跟踪整改情况;是否开展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广泛宣传;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结果;是否设立隐患举报热线,以及群众举报和对举报的查处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和市的重要会议精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否进行全面认真排查,是否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处理;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问题是否挂牌督办,是否建立档案跟踪整治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是否按时结案;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是否到位;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防范措施或建议是否得到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情况:是否认真组织对今年6-9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回头看”情况,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省、市、县挂牌督办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四)相关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情况:相关部门是否按要求在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专项检查督查;是否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实际制定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督查方案,是否对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

(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停产和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加大投入、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置、加强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及储存场所、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完善及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六)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是否落实春运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春运工作开展情况。

(七)春节期间值守和应急处置准备情况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是否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三、督查范围和对象

督查范围:各县(市、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奋勇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

督查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四、督查时间

2014年1月13-17日,由市安委会组织5综合督查组赴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综合督查组自行确定

五、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和督查组的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综合督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综合督查方案和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采取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认真开展督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当地落实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明确任务,细化计划。各督查组要根据综合督查方案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结合被督查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计划,进一步细化督查重点、责任分工和具体行程安排。督查不少于2个乡(镇、街道)、2个部门,抽查重点企业不少于3家。督查组要在1月21日前向安委办提交书面督查报告以及评分表(原件)

(三),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督查期间,督查人员要服从组长安排,深入开展工作,积极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破解新难题。督查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四)认真对待,及早准备。安委会将于1月8日召开督查组动员会,会后各督查组赴各地督查。请各地区及时和督查组联络员联系,认真做好迎接综合督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湛江市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安排表》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月8

联系人:周羽、陈丽清,联系电话:3181517,传真:3310300,电子邮箱:ajjzcgh@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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