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7年第5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有关规定,经复评,廉江市新民新兴加油站、廉江市节能加油站、廉江市廉美加油站、廉江市昌隆加油站四家企业为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加油站,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