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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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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2014年“五一”劳动节前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28 22:42:17 来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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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421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市政府批准,市安委会决定于2014424-29日组织对全市各县(市、区)及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高新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五一”劳动节前及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以及市政府、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各地区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在湛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确保我市“五一”劳动节期间平安、稳定、和谐。

二、督查内容

(一)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情况:是否制定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是否按考核方案对下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通报和奖惩

(二)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在湛检查反馈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按照市安委会《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反馈意见的函》(湛安〔201410)要求,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反馈的共性问题进行整改,是否形成报告按时上报市安委办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有关县(市、区)是否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挂牌督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湛安〔201411)要求,及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措施,开展整改;是否组织本地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挂牌整改工作。

(四)落实《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湛安〔201414号,以下简称《通知》)情况:是否按照《通知》要求,对“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汛期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是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是否部署和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按照《转发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湛安办〔201486号)和《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通知》(湛安办〔201487号)要求,将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并部署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三、督查范围和对象

督查范围:各县(市、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奋勇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

督查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四、督查安排

2014424-30日,由市安委会组织5个综合督查组赴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综合督查组自行确定。

五、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和督查组的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综合督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采取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认真开展督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当地落实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明确任务,细化计划。各督查组要根据综合督查方案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结合被督查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计划,进一步细化督查重点、责任分工和具体行程安排。督查不少于2个乡(镇、街道)、抽查不少于3家不同行业企业(其中1家水上运输企业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并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抽查企业进行“回头看”,抽查不少于2家企业。各督查组要在430日前向市安委办提交书面督查报告以及评分表(原件)

(三)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督查期间,督查人员要服从组长安排,深入开展工作,积极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破解新难题。督查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保障。

 

附件:《湛江市开展“五一”劳动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

      作安排表》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4月21

 

联系人:周羽、陈丽清,联系电话:3181517,传真:3310300,电子邮箱:ajjzcgh@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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