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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7”渝湛高速公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案例分析

时间:2013-12-20 08:29:06 来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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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7”渝湛高速公路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案例分析

  2008年1月7日,渝湛高速公路遂溪洋青路段(52km+700m处),发生一起死11人、伤17人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伤员救治,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08年1月7日凌晨1时45分,一辆从深圳开往南宁的大客车(车号为桂A18716,司乘人员共57人)与一辆运煤气的槽车(冀RN209挂)追尾后越过公路中线,在渝湛高速公路遂溪县洋青路段(52km+700m处),与一辆从贵阳开往珠海的大客车(车号为粤C50821,司乘人员共19人)相撞,造成11人死亡(其中10人当场死亡、1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7人受伤(其中伤势较重3人),两辆大客车严重损毁。

  经过调查组调查确认,桂A18716号大客车核载39人,实载57人,且司机疲劳驾驶,严重超载和司机疲劳驾驶是造成2008年“1·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该车于1月6日上午9时抵达宝安后,驾驶员冯学艺、副驾驶员严清锋两人休息2小时后又开始轮流驾车揽客。从深圳宝安站出发,经福永站离开深圳时已载客53人,明显超载。同时,该车从开平市水口镇开始至事故发生地渝湛高速公路遂溪县洋青路段时,一直由冯学艺驾驶,夜间行程约400公里,时间近4小时,加上睡眠不足,非常疲劳。

  事故发生后,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时任市委书记徐少华,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耀光,市委副书记、时任市委政法委书记阮日生,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志辉,市委常委、时任市委秘书长邓振新,市政府秘书长李连率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安全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和指挥抢救伤员,勘察事故现场,疏导交通,确保国道畅通。随即将有关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副省长佟星等省领导对该事故分别作了重要批示,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主持召开了事故现场分析会。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王金彪和省公安厅副厅长朱穗生、交管局局长邱瑞颐等领导于事发当天即赶赴湛江部署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处长操莹、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郭晓红等人也赶来湛江协助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两省(区)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下,2008年“1·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开展迅速,善后理赔及时,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处置过程

  (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工作。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志辉为组长的“1·7”特大交通事故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责任调查组,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具体落实伤员救治、调查取证、家属接待、保险理赔、事故责任调查等工作。同时,成立事故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海斌任现场处置总指挥,带领市公安交警、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等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勘察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组织疏导交通。遂溪县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妥善安置未受伤的乘客,确保他们有衣服御寒、有水喝、有饭吃、有地方住。市交通局立即组织渝湛高速公路管理人员,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疏导堵塞车辆,确保渝湛高速公路尽快通车。

  (二)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和省政府处理“1·7”特大交通事故现场会精神,时任市委书记徐少华,时任市长陈耀光,市委副书记、时任市委政法委书记阮日生,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志辉等领导先后批示,全力抢救伤员,千方百计减少死亡;认真、周密、细致做好善后工作,力争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1月7日上午10时,时任市长陈耀光在遂溪县主持召开了“1·7”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分析会,传达上级领导指示批示,通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研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并部署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三)迅速开展隐患排查,避免类似事故再发生。为吸取“1·7”特大交通事故血的教训,加强对公共交通和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客运安全,市政府决定在2008年1月中旬组织10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分赴全市各地,对全市重点行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切实抓好整改,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三、重要启示

  (一)必须充分认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来抓。“1·7”特大交通事故是我市近10年来发生的最大交通事故,说明了我市安全生产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不容乐观。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和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到抓根治本,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进一步采取行动,围绕春运期间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重点和中心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要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基层,抓细节,抓持久,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必须从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高度入手,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配合市有关部门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下大决心清理整顿违法行为。要抓紧危险路段的安全整治,通过增设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护设施、工程改造等手段,消除安全隐患。要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强化危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同时,还要加强机场、车站、码头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查堵工作。要加强横水渡渡口的安全管理,禁止“三无”船只非法载客。要抓好琼州海峡海安港、南山渡轮码头的安全监管监控,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制,将责任追究措施 落到实处。要针对有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制执行时不重视,流于形式,造成有的案件责任追究迟迟不落实的实际,我市各级领导要坚持原则,坚持党性,时刻维护党纪政纪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的合法性和严肃性。通过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推动政府监管主体和企业责任主体的落实,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四、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1·7”特大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有一重要教训,就是有的单位没有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有的领导不能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各地、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春节期间要全天候24小时值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稳妥处置,并按规定迅速上报信息,严禁迟报、瞒报或谎报。

  (二)要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我市2007年排查公布的9项重大安全隐患中,只有5项完成了整改,剩余的4项未完全进行整改。可见,我市个别地方政府及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这根弦拉得不紧,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观念落后,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力,不是主动出击,而是遇到问题绕道走,导致所属地域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滞后。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性特别大,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发生。市政府对公布的全市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应当无条件地执行市政府的决定,排除一切阻力,克服一切困难,做到人力、物力、财力“三到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任务。确因种种原因难以落实整改的,必须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说明原因和理由,由市政府牵头协调解决;逾期不完成整改的,由市安委办发出通报,抓紧督办,并责成其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已完成整改的,必须及时向市安委办书面报告,由市安委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三)要严格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国务院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真正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主体和企业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要依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对因整改不力而发生伤亡事故的责任人,要根据其性质和情节,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制裁,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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