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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4-14 08:56:57 来源:湛江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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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中旬至7月上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坚决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市信访局党组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高度狠抓整改,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大会,第一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正视问题,照单全收,深挖细剖问题根源。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21个问题,市信访局党组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从纪律观念、制度建设、履职能力、责任担当、管党治党等方面全面查找原因,明确整改目标方向,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和科室按职责分工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推进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销号整改、真改实改。

  (三)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市信访局党组切实肩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其他科长以上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设综合协调和文秘材料两个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及时收集整理整改台账,为全面落实整改工作提供保障。

  (四)严督细查,倒逼落实,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把督查督办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认真落实每周一汇报一督导一推进制度。每周党组成员在工作例会上分别汇报各自负责整改任务的销号和未销号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在会上加以研究解决问题,进一步明确下周工作重点,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保证整改质量,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五)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聚焦问题,精准剖析,制定和完善关于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和业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共13项。目前,全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明显加强,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到了提振。


  二、坚持标本兼治,动真碰硬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局党组会、党支部会议和党小组会议均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和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在庆祝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广东等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专题内容。在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等学习时,在读原著的基础上强化专题交流发言,党员干部通过理论结合实际的思考,在交流发言过程中深化了对政治理论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用理论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的水平。与此同时,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通过公文办公OA系统通知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并自行做好学习笔记,增强了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的及时性、经常性、敏感性和主动性。组织信访干部分批“走出去”,分别到韶关市广东南岭干部学院、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地学习培训,使干部思想再次受到了洗礼,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突、群众工作等能力得到提高。

  2. 关于近三年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在局党组会议上作专门通报,党组成员切实从思想上深刻剖析原因,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自觉。对本次巡察反馈的21个问题和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的问题,党组成员敢于承担,把自己摆进去,自觉担负起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身体力行,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存在什么漏洞就堵塞什么漏洞,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真抓实干,真刀实枪,真改实改,逐条逐项找准弱项短板,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确保了件件有落实,整改到位。

  3. 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信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局党组会、党支部会议和党小组会议均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早年在地方工作时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批示和讲话汇编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摘编》,组织召开全市信访局长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三是启动升级改造市人民来访接大厅建设,打造良好的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搭建服务群众平台,提升信访保障服务水平。

  4. 关于贯彻落实信访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落实“三到位一处理”,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大力推动省、市、县领导包案和市县镇三级领导摆台大接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大力推进重复信访事项化解工作。结合国家《信访条例》修订15周年,通过湛江信访网和宣传板报等渠道加大对《信访条例》宣传力度,引导信访群众依法文明上访。

  5. 关于矛盾化解思路不宽问题

  一是局党组成员主动担当矛盾化解工作,建立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重点信访事项,分析类案,主动化解信访矛盾。二是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及挂点安排,带案下访、约访,与各县(市、区)共同研究重点信访事项的化解,推动化解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三是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推动信访事项解决。四针对全市房地产楼盘问题、土地承包、农民工欠薪等群众反映的突出信访问题,通过信访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功能,研究类案,推动同质化事项批量化解。五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工作。

  5. 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改进督查方式,督查前先征求各科室的督查内容,办公室统一下发书面督查通知,明确督查时间、内容、确定督查人员、规范督查程序等具体督办事项,确保督查和被督查双方“做好功课”,提高督查督办的工作成效。2020年9月以来共发出《督查通知》17份,组织各类督查活动17次,有效压实了办理机关的责任。二是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工作存在问题和原因,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全市信访工作实际,做好2020年和“十三五”信访工作总结,谋划部署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的工作思路,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思想认识偏差问题。

  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传达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有关会议精神,分析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加强对网上信访系统言论的监管,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排查,加强舆情监控,确保了网络安全;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涉众型、重大型、敏感型信访事项的分析研判,严防不切实际的负面舆情炒作。五是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综合分析全市信访大数据,及时掌握全市信访形势,加大信息甄别力度,织牢网上网下两张网,确保网上安全,网下稳定。六是实施正面引导,规范党员干部言行。充分利用湛江信访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加大对党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思辩能力,不随便转发未经核实或非官方发布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规范线上线下言行。

  (二)关于制度落实不力,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8. 关于未严格执行议事制度和议事规则问题

  从2020年起,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落实专人拟写,及时编发会议纪要。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决定,贯彻落实会议纪要精神,以党组和局长会议的决定来规范指导局各项工作,积极主动推动工作落实。2020年,召开局党组会议21次,编发党组会议纪要21期。

  9.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少、推进不力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纪律教育月和巡察整改活动,局党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重要会议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广东等重要讲话精神。中秋国庆假期前夕,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大会,向党员干部职工通报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共湛江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组织观看正风反腐警示教育片《违令之鉴——湛江市正风反腐警示录》《湛江市机关作风明查暗访专题片(2020年)》,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并讲话,结合通报和警示教育片内容上党课,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履职尽责担当,带头遵规守纪守法,带头弘扬清风正气。

  10.关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出现表述错误问题

  以局党组会议形式,组织党组成员专题学习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切实提高党组成员思想认识,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认真细致、严谨,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11.关于违规用项目经费发放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问题

  严格执行市政府、市财政局“从公用经费中统筹解决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的批复要求,立即停止用项目经费发放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的做法。从局公用经费中节约开支、节省费用,统筹解决合同工的工资待遇,并严格按照会计法要求,按相应科目入账,规范记账管理。

  12.关于违规用现金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问题

  对已经违规用现金发放的2016至2019年公务员医疗补助1.28万元,已于2020年9月30日按领取人员及金额全额退回现金,由于代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结算中心暂停此项业务办理,目前退回的1.28万元存于单位基本账户,待银行开通业务办理后,由局财务按照《湛江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湛府办〔2001〕7号)相关规定标准,重新通过银行代发到个人医疗账号。从2020年起,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按规定标准通过银行代发到个人医疗账号,坚决杜绝用现金发放相关补助的行为。对当事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确保财经纪律落实到位,举一反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3. 关于凭证报销不规范、监督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关于项目报销没有经办人、审核审批人签字问题。已由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牵头对该笔费用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该笔费用属正常开支报销,已补办相关手续,完善财务凭证。二是关于某副局长作为出差人,出差申请及费用报销均为自己申请自己批准,没有其他班子成员监督问题。已责成该副局长清退报销费用,由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牵头,对该笔费用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经核查,该笔费用属于正常差旅支出,已重新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完善财务凭证。三是关于记账凭证“会计栏”凭证存在冒名顶替代签问题。已由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牵头开展核查,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作出了如下处理:时任会计本人对每笔账目进行核实,并在记账凭证“会计栏”中增加了签名确认。已责成财务当事人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讨,并由局分管纪检工作的局党组成员代表局党组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四是健全并完善局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严格监督审核把关程序,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4. 关于驻点工作违规列支突出问题

  一是由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牵头对该违规列支问题进行核查。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了《湛江市信访局财务管理规定》。三组织召开局全体干部大会,学习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由局财务人员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进行了专门学习培训,并强调了财经纪律。加强与市驻点工作组的工作协调、沟通、联系,督促驻点工作组严格落实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思想认识偏差,斗争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5.关于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未动真格问题。

  制定《中共湛江市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会前,党组书记带头与党组成员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各科室负责同志之间也开展了谈心谈话,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党组成员敢于承担,主动认领,深刻剖析,把自己摆进去,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大家坦诚相待,敞开心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具体深入敢于打破情面,敢于触及思想根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了帮助同志、增进团结、搞好工作,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

  16.关于主要领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问题

  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和指导党支部组织“三会一课”工作,2020年“七一”期间,牵头策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雷州市清端园开展现场教学,并主讲专题党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领导原则上做到不请假。2020年,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5次,主要领导参加4次;党课4次,主要领导参加3次,讲党课3次。2020年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建设局党建工会活动室,打造支部阵地,以党建促工建,增强党员凝聚力、战斗力。

  17.关于干部干事创业氛围不浓问题

  一是调整相关科室人员,配备充实了办信科和来访接待科2名科长岗位。进一步明确科室职能,理顺了科室关系,明确了工作职责。同时,不断加大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2020年,根据局实际编制职数和干部工作表现,晋升四级调研员1名,推荐三级调研员1名,提拔副科长2名,充分调动了干部工作热情。二是3名四级调研员每人分别协助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具体科室工作,分片挂点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督导工作,做到人岗匹配、人尽其才。三是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围绕“环境优、精神好,氛围浓、状态好,秩序良、形象好,制度严、管理好,业绩佳、成效好”五个好的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定规章、堵漏洞,统筹推进全局工作,教育党员干部树立全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爱岗敬业作奉献。开展“践初心、优服务、争标兵”活动,每季度评选“流动红旗”科室两个,评选“最佳办信员”、“最佳接谈员”、“最佳督查员”、“最佳信访保障员”各一名,提醒党员干部牢记入党誓词,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督促全体同志爱岗敬业、争当标兵,为湛江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贡献信访力量。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挑最重的担子,办最难的案子,党组成员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充分调动了党员干部的智慧和积极性,提振了党员干部精气神。

  18. 关于纪检意见“凡提必听”落实不到位问题

  2020年来每次提拔干部均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干部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双签字制度。

  19.关于干部考察工作走过场问题

  已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纠正错误,完善相关考察材料;组织办公室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对工作出差错人员进行严肃批评。

  20.关于干部日常管理松散问题

  进一步修订了《湛江市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休假请假的通知》,严格落实干部请休假制度,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正科以下同志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一律由局主要领导批准。针对合同制人员较多的实际,制定了《规范合同制人员管理的规定》,并通过党支部(扩大)会议、党日活动等形式邀请非党员的合同制人员参加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纪律规矩意识。

  21.关于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突出问题

  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成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个人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相关规定的思想认识,提高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自觉性。党组成员分别就学习理解体会撰写了有关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使学习入脑入心。并在实际填报工作中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准确掌握个人事项报告的填报方法,做到严格按规定如实填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3221588;电子邮箱:ckyjj2401@163.com;邮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24号湛江市信访局巡察整改办公室。


  湛江市信访局党组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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