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与管理工作,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星级饭店服务品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与申报
每年4月1日至30日为星级旅游饭店的推荐申报时段,请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提前列入计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旅游星级饭店推荐申报材料。
二、审查与评定
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星评委”)收到推荐报告和申请材料后,对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饭店,市星评委书面通知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并说明未通过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饭店,市星评委发出《星级评定检查通知书》,并委派星级评定员(以下简称“星评员”)对申请的旅游饭店进行实地评定检查;对星评员现场检查指出的问题,被检饭店需在一个月内向市星评委报送整改情况。
三、评审与公示
每年5月,市星评委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星级旅游饭店进行集中评审,三星级及以下旅游饭店评审结果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程序报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备案。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由市星评委初评后,按照相关程序推荐报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审查评定。
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旅游饭店星级标志应置于饭店前厅最明位置,接受公众监督。
请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按此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吴伟奇、宁建厂,电话(传真):3161962,电子邮箱:scglk0613@163.com。
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