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市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湛江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湛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ji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湛江市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我市体育发展实施规划细则;本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 业务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本市中长期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
(三)指导本市竞技体育和业余训练并进行宏观管理,统筹规划竞技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
(四)负责在我市举办的省内外大型比赛和参加省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体育竞赛。
(五)对全市群众体育活动进行宏观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性体育社团开展活动,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
(六)开展对外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外事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体育科研工作。
(八)会同规划部门规划全市体育设施的建设和布局。依法监督体育设施的建设和使用。
(九)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抓好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委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编制了《湛江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局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湛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jia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局在机关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政府信息网下载,复制有效。《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证件。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局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局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收费标准。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办公室
办公地址 湛江市人民大道43号 邮政编码 524043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5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9-3186552 传 真 0759-3480946
电子信箱 Zjtyj2008@163.com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局机关办公室
办公地址 湛江市人民大道34号 邮政编码 524043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5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9-3186552 传 真 0759-3480946
电子信箱 Zjtyj2008@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