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文广旅体局 “三个强化” 筑牢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根据《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加强对游泳、潜水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和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游泳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湛江市文广旅体局从7月下旬至8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全市游泳经营场所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派出工作组1个18人次,检查覆盖全市10个县(市、区)游泳经营场所53家,暂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内容:一是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会议记录、安全应急预案、救护物资储备等情况;二是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和安全使用情况;三是经营场所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四是救生员、教练员等上岗人员证书公示情况;五是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问题,检查组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夏季时节,游泳场所人流量大,人员密集,对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形成较大压力,各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勇于履职担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督促指导辖区游泳经营场所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这根弦,加强安全监管,强化督导检查。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治成效。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通报的问题和隐患,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立行立改,督促指导本地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游泳经营场所完成整治。对整治不到位、拒不配合的经营场所要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或吊销许可证。三要加强行业监管,强化执法检查。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游泳经营场所的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安全和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安全、消防、疫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