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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集退役军人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6-08-21 18:01:22 来源: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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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和《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0〕10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通过申报签约的方式,向全市公开征集退役军人承训机构,负责承接湛江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申报签约范围

  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优先选择师资力量强、硬件设施好、教学质量高、就业渠道稳定的培训机构。

  (二)培训项目

  退役军人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企业和人才的需求为导向,针对本地重点发展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的技术技能,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驾驶、人工智能训练师、工业机器人操作、高素质船员等。

  (三)申报条件

  1. 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 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3. 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4. 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5. 符合消防工作有关规定。

  (四)承训机构相关职责

  按要求接受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效果评估。主动规范招生行为,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按规定确定培训收费标准及享受退役军人培训专项补贴,并负责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学员推荐就业。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21日—9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50号402室)。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1. 填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

  2. 填报《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模本》(附件2);

  3. 填报《承诺书》(附件3);

  4.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机构公章):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租用合同,无违纪违法和失信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培训机构简介、专业目录、师资力量、设施设备清单及办学能力说明、实习基地情况、近年来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管理制度等;

  5. 申报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签章齐全,电子版以“机构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zjjycyk@163.com。

  三、受理核实

  培训机构对本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我局将根据培训机构申请,通过资料评审、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对核实符合本公告申请条件的培训机构,择优选取向社会公示,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与公示后无异议的培训机构签订承训合同。

  四、其他事项

  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任何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关。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59-3118650,3118676;

  电子邮箱:zjjycyk@163.com;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50号。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docx

  附件2: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模本.xlsx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湛江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评审细则(试行).docx

     



  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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