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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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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湛环罚字〔2023〕14号湛江市赤坎区银威建材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2 17:01:1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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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江市赤坎银威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2699709514G

法定代表人

庄华茂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环罚字〔2023〕14

违法事实

根据我局清单式执法任务检查工作安排,2023年9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湛江市赤坎银威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1.8的裁量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25.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11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环罚字〔2023〕14号(湛江市赤坎银威建材有限公司).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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