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和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湛江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10日我局对广东湛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资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作出的批复情况予以公告。
批复名称
文号
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资质编号
资质有效期
批复全文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延续广东湛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资质的批复(湛环函〔2026〕18 号).docx
湛环函〔2026〕 18号
湛危收试20230005号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