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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7 16:04:46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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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各种载体为依托,在与民互动中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本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民政部门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城乡救助、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减灾救灾、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社会工作、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区划地名管理、慈善事业,以及婚姻、殡葬、收养等专项事务管理,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概括起来主要是“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

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是仁政、德政。民政工作关乎民生,关乎群众利益,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我市是民政大市。目前全市驻军近7万人,驻军人数在全省仅次于广州市;全市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较多,以低保、五保对象为主的困难群体25万多人,烈军属、在乡老红军、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等优抚对象近5万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超过100万人。由于民政对象的“社会化”,民政工作的“综合化”,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树立民政行业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近年来,我局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和方式、畅通社会公众申请渠道和虚心接受社会监督评议等方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自查,我局严格执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规定,不违规收取费用,不通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答复及时率达到100%;没有发生任何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情况;没有发生过在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二、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并参照《湛江依法行政考评政府信息公开部分评分指标》要求,我局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高效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落实情况如下: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证。局成立了以局长李锋同志为组长,程泗保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已建立起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年度报告、责任追究、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等11项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并且不断完善信息公告、公示,新闻发言人以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情况。我局及时完善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目录及时更新。同时,按照《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表》的要求,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公开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机构信息、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有关文件等,以及在本单位网站链接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入口,确保本单位两种以上的申请信息公开途径。并且,对上网信息实行严格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有效。

(三)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运行情况。我局民政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民政简报、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便捷,能安全、高效地通过网络渠道处理民政信息公开申请。除上述方式外我局还通过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布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印发办事指南宣传资料等多种公开形式,把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办结时限、责任人、办理依据、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全部进行公开。据统计,2013年,我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84条,通过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30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数量3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条,其中网上申请180条,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30条。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及《湛江依法行政考评政府信息公开部分评分指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更换周期较长,网站政府信息相对单一,新闻发言人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开展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

下一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结合市人大评议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公开的方式、载体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信息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便捷。                       

 

 

 湛江市民政局

                        2014年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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