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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13 09:07:17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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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促进了本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民政局信息公开的基本业务范围及内容

  民政部门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城乡救助、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减灾救灾、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社会工作、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区划地名管理、慈善事业,以及婚姻、殡葬、收养等专项事务管理,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

  2014年,我局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和方式、畅通社会公众申请渠道和虚心接受社会监督评议等方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局严格执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规定,不违规收取费用,不通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答复及时率达到100%;没有发生任何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情况;没有发生过在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二、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并参照《2014年湛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评分表》,我局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高效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落实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证。局成立了以局长李锋同志为组长,程泗保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已建立起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年度报告、责任追究、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等11项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并且不断完善信息公告、公示,新闻发言人以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运行。

  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2014年湛江市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要求,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制度,实现低保动态管理,规范低保审核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等。社区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乡镇(街道)及时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级民政部门就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并逐步完善面向公众的低保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完善异议复核制度。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定期公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我局及时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目录及时更新。同时,按照《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表》的要求,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公开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机构信息、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有关文件等,以及在本单位网站链接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入口,确保本单位两种以上的申请信息公开途径。并且,对上网信息实行严格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有效。对照《2014年国家省政府网站评测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自查情况(失分部分)一览表》,我局对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民政部分)、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补充,补充内容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年度财政开支预决算、人事任免、组织机构、统计信息等内容,通过对公开信息的拓展、丰富,使政府信息网站更能反应民生、贴近民意。

  (三)着力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运行建设。

  我局民政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民政简报、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便捷,安全、高效。除上述方式外我局还通过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布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印发办事指南宣传资料等多种公开形式,把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办结时限、责任人、办理依据、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全部进行公开。据统计,2014年,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民政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20多条,通过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0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数量25条,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民生一路通”接受群众各种投诉180余条,接受信件咨询、投诉件40余件,接受电话咨询600余条。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及《湛江依法行政考评政府信息公开部分评分指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更换周期较长,网站政府信息相对单一,系统公开渠道、内容有待丰富,新闻发言人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开展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

  下一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结合市府办下发的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公开的方式、载体和程序,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探索利用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建设,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调研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信息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便捷。


  湛江市民政局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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