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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民政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0-04-01 17:33:00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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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湛江市民政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湛江市民政局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湛江市民政局网站(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mzj/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湛江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农林二路2号湛江市民政局办公室,邮编:524037,电话:0759-3221666,传真:322160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09年,湛江市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全面、主动、及时、准确、便民。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一直以来,湛江市民政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十分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抓,有关部门具体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内容,主持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亲自审定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局班子成员坚持每个星期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值班,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由于民政工作面广、线长、对象多,因而在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中,湛江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2009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工作的部署,我们对行政许可项目和服务项目进行了梳理,制定了行政服务承诺方案,精简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方案,将民政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及服务、收养等项目共29项的内容汇编成册,编印了《湛江市民政局服务指南》。

(三)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2009年,湛江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目录编制和报送制度,规范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及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预审办法、政务事项告示办法、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办法、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等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树立“以民为本、文明执法、干净干事、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民政行业新风提供制度保证。

(四)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完善。为便于公众知晓民政许可项目和行政服务内容,湛江市民政局狠抓载体建设,扎牢信息公开载体。通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栏、民政网站、服务监督热线电话、编印办事指南宣传资料以及媒体宣传等多种公开形式,全面地系统地把民政行政许可项目和服务目录、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办结时限、责任人、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了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并且,在机关设立了指示牌、台牌,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便于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湛江市民政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服务指南、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湛江市民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及广东民政信息网发布政府信息共7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政府规章类信息18条;政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条;市民政局文件类信息25条;其它类信息19条。向省民政厅报送政务信息21条,被采用6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15条,被采用6条

(二)通过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公开栏全年发布政府信息1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规范性文件4条,办事指南信息8条。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湛江电台、湛江电视台等市内主要媒体及南方日报、《广东民政》《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等共播发由民政信息4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湛江市民政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00多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09年,湛江市民政局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为群众无偿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湛江市民政局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湛江市民政局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而且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作经费不足,如开发新建民政政务网站,由于缺乏工作经费,进展缓慢;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形式多,检查考核方法不多;对直属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检查不够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湛江市民政局将着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和谐民政、阳光民政、科学民政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着重在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好载体建设,完善民政政务网,全面推广应用民政统一软件,提高民政信息化水平,夯实工作基础;二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规范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三是抓好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加强对民政直属单位办事公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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