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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民政局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总结

时间:2014-03-03 16:13:13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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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各种载体为依托,在与民互动中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本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政务公开的范畴及基本情况

民政局主要履行的职责有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收养登记管理、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湛江是民政大市。目前,全市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较多,以低保对象为主的困难群体21万多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军属、在乡老红军、伤残军人参战涉核退役军人等优抚群体3.8181人,由于民政对象的“社会化”,民政工作的“综合化”,因而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树立民政行业形象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们局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成立了以局长李锋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抓,有关部门具体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局长李锋同志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政务公开,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核心职责。

(二)民政业务公开实现多样化。为便于群众办理业务和接受群众监督,我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设置政务公开栏、开通民政网站、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布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印发办事指南宣传资料、新闻传媒报道等多种公开形式,把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办结时限、责任人、办理依据、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全部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了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并且,在机关设立了指示牌、台牌,既方便群众办事,又便于群众监督。

(三)公开内容规范化。由于民政工作面广、线长、对象多,因而在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坚持“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民政工作宗旨,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增强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 规范了行政行为,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科室的政务公开不及时,实效性不强,影响人民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二是少数科室不注重第一手资料收集,政务公开内容不丰富,周期长,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明年政务公开工作打算

一、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下功夫,推进民政工作的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二、继续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依法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的同时,为民政对象提供高效、快捷、满意的服务。

三、继续充分利用各种服务信息载体,加强与民互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公开栏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和群众的交流互动,努力把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政策咨询问题解决在基层。

 

 

                        湛江市民政局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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