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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管理信息
婚姻登记程序再简化 “跨省”办理使用电子居住证
时间:2022-11-18 15:11:51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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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民函〔2022〕211号
)要求:
自2022年6月1日起,
在全省范围正式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深圳市除外),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实现申领、签发、使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我市符合条件的婚姻当事人在全市各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跨省登记”时,可直接使用手机在“粤省事”平台领取和出示居住证,不再需要领取实体证件(
所提供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信息与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显示的居住证电子证照信息应当一致
)。电子居住证的使用,使婚姻登记办理程序再次简化,办事效率有效提高,服务体验感大大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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