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政局关于部门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布
根据国务院、省和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对以湛江市民政局名义制发(机构调整后职能变动不再属于民政业务的除外)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留18件部门文件。
二、宣布失效4件部门文件。
三、适时修订2件部门文件。
附件:1.予以保留的湛江市民政局部门文件目录(18件);附件1:2019110858407937.xlsx
2、宣布失效的湛江市民政局部门文件目录(4件);附件2:2019110858422329.xlsx
3、适时修订的湛江市民政局部门文件目录(2件)。附件3.适时修订的湛江市民政局部门文件目录(2件).xlsx
湛江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