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湛江市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合作平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关于印发〈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的通知》(民办发〔2025〕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湛江市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合作平台企业(以下简称“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二、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广东”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等情形。
2.具有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收单资质。
(二)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1.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
3.具备较强的技术安全能力,拥有UPDSS认证(银行卡支付信息安全合规认证)、公网安监管机构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PCIDSS认证(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认证)等安全证书。
4.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活动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5.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及时提供活动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
(三)具备支付清算资质
承接资格券发放的平台需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包括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
(四)人员要求
具有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应数量、专业水平的相关人员团队。
(五)项目经验要求
在全国其他城市有过相关的平台建设经验和运营经验。
三、服务内容
结合湛江市实际,在开展过程中,平台需按照我局要求,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及总体运营和宣传服务。包括信息汇总、系统支撑、技术对接、咨询服务、数据收集、信息安全等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提供信息汇总和预收费释放审批功能
为民政局提供各养老机构预收费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展示,以及审核释放预收费资金的申请。
(二)提供预收费信息管理与预收费释放申请功能
为养老机构提供预收费信息管理功能,以及养老机构向民政局申请释放预收费的功能。
(三)提供用户信息录入
为用户提供信息录入和修改等管理功能。
(四)建立预收费资金支付管理系统和台账
用户向养老机构支付的预收费资金进入指定银行的监管账户,建立资金台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报名材料要求
(一)单位申请书,内容主要对是否满足上述服务要求、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总结提炼,以及相关优势资源介绍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三)平台情况介绍。
(四)平台能力介绍,参照第二点第二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逐条对应提供。
(五)单位近年相关项目经验的案例或证明。
(六)“信用广东”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上午11点。
(二)报名材料
按照材料要求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需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
(三)报名地址
符合条件的平台自愿申报,报名期间可随时向湛江市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需包含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2份)邮寄至湛江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农林二路2号市民政局2楼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电话:0759-3221621);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gdzjmzj@126.com。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平台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合作平台,并通过湛江市民政局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湛江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合作平台。
湛江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5日

